应摩托罗拉要求美国对苹果发起“337调查”
2012年09月20日01:3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8日应摩托罗拉移动公司要求,对美国苹果公司无线通信设备、便携音乐与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及其部件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摩托罗拉移动公司现属于谷歌旗下。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主要是苹果iPhone、iPod、iPad和个人电脑。声明说,美国摩托罗拉移动公司8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据了解,摩托罗拉在8月发布的这份声明中称:“我们愿意和解这些专利纠纷,但是,苹果不愿意与我们签署一个许可证协议。我们没有选择,只能采取措施保护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工程师的技术创新。”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本报综合报道)
作者:(本报综合报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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