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仙源养老院公办民营风波:被开发成避暑旅馆
2012年09月20日02:03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中旬,旅行者经过贵州习水县仙源镇,发现当地最好的避暑旅馆就是仙源镇养老院,而原住其中的老年人却被搬到了别处。
公办养老院本是公共产品、政府责任所在。但大多数地方政府也会因精力不济等多种原因,将养老院交由有经营管理经验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管理经营,即“公办民营”。
但在此过程中,私人承包者往往会想尽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政府监管不力,便有可能让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也会让政府为养老产业所做的诸多努力“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记者发稿前,仙源镇政府已同养老院承包人终止了承包合同,请6名老年人回到养老院居住,并对内部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
仙源镇养老院风波
仙源镇养老院是一个三星级养老院,于2011年9月19日正式开院,总建筑面积近1350平方米,设计床位66张,有健身器材、宽敞的院坝和门球场,并配有网络电视,是全镇乃至全县配套标准最好的一个养老院。
该养老院今年7月中旬承包给私人经营后,即对前来避暑的旅客开放,住宿价格从50元到80元不等。原在养老院居住的仅有的6名五保老人,在承包人的协调下,搬到了旧养老院中居住。旧养老院在离新养老院500多米的地方,位于仙源镇小獐村三元组,是由修建于1970年代初的村保管室改建而成。
当地政府介绍,这6名老人都是当地符合条件的五保户。此前,院内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养老院所请的管理人员每月600元的工资及每年为管理人员缴纳的3000多元养老保险金,皆由政府负责。且政府每月会补贴院内老人245元,由老人们自由支配。
2012年7月中旬,政府院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将新养老院承包给一名当地人经营。所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从7月中旬到9月中旬,承包人除向镇政府交纳3.6万元的承包费外,还需要附带解决6名五保老人的饮食起居。
承包人的资金来源,就是利用空余床位向旅客收的房费。但为了多收6个床位的住宿费,承包人私下和五保老人协商,请他们去旧养老院居住几个月,而迁居的补偿,便是每人可另得200元作为补偿费。
老人们迁出后,养老院完全成了为旅客服务的“当地最好的避暑旅馆”。 此事让当地政府陷入了尴尬。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王斌事后说,公办养老院不能挪作它用。
公办养老院困境
我国老龄化比例高达13.7%,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由政府出资包办的传统养老模式往往存在地方财政压力大、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
2006年6月,贵阳市出台了加快城市养老服务行业指导意见,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贵州盛行的模式是“以院养院”,即经营者可将养老剩余床位对外开放,用所得资金反哺养老院的运营。
2011年9月,新的仙源养老院投入使用以来,镇政府积极动员在各村(居)散居的五保老人入住,但因地方风俗、生活习惯等原因,大多五保老人不愿前来。迄今,长期居住养老院的老人只有6人,养老院空置床位多达60张。
与此同时,仙源的旅游旺季到来。仙源镇号称“小西藏”,由于海拔较高、气候宜人且自然环境保持良好,镇政府有意把它打造成重庆人避暑的“后花园”。七八九月正值重庆高温时节,仙源镇的气温却只有二十度左右,前来避暑的人络绎不绝。仙源镇的住宿开始供不应求。
仙源镇人民政府旅游办负责人曹继鸿说,将新养老院承包给私人的主要目的,一是想通过该场所规范的接待方式,对乡村旅游的接待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二是通过承包经营,适当缓解养老院运转的资金困难。经营人所交承包金全部都是用于养老院环境设施的改善以及入住五保老人的生活费用和养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等开支。
仙源镇政府党委书记黄勤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养老院总投资230万元,在兴建过程中,共获省财政两次补贴合60万元,市财政补贴6万元,县财政补贴10万元,社会募集资金30万元,合计106万元,政府还负有100多万元债务。
按常规,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的工作人员需要负责老人的护理工作。黄勤说,镇社会事务办只有1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这也是造成承包后监管失控,没有及时进行追踪的原因。现在,镇政府正在考虑扩充社会事务办人员。
重庆理工大学经贸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陈元刚教授表示,“官办民营”其实是国家解决养老院问题的一个很好的思路,既保证了养老产业的福利性,又结合了市场化经营。在此过程中,要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一是要在合同中与承包者明确责任关系,二是要加强监管,以保障和政府办养老院的初衷一致。此外,如果出现老年人不愿入住的情况,可能一和政府的宣传力度有关,二则与在住老人对养老院的满意度相关。此外,政府可考虑将养老院和社区结合,在社区就近建造养老院,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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