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发布指引堵漏重大资产重组评估
2012年10月11日02:0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简称“中评协”)近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评协表示,此前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各类资产评估准则都对评估报告披露有相关要求,但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业务评估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目前还没有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要求。而据协会调研,不仅证券监管部门需要行业对此类业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目前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也需要对此类业务有相关的参考标准。
重点关注四大事项
据介绍,现有的准则体系架构不适宜对此类业务发布专门的评估准则。为此,中评协首次以指引形式提供技术支持,将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的披露要点,防范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风险,发挥行业的技术支持功能。
中评协表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业务可能涉及多种资产类型和多重监管,本次指引重点关注四大事项,包括审计报告类型、审计口径与评估范围的关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评估、收益法、市场法评估参数的选择和瑕疵事项等。
点名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
中评协特别指出,目前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往往价值较大,法规和各级政府管理规定存在不一致,权利事项差异很大,是重大资产重组报告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自己执行评估业务和引用其他专业机构报告对信息的掌握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同,因此指引对两种情况进行了区分,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的,建议披露更多内容。
同时,目前收益法、市场法评估参数的选择也受到监管部门关注,指引对此也给出了具体披露建议。其中采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应当披露测算时涉及的相关表格,资产、负债调整表中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负债的情况,业绩承诺期前后收益预测存在重大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和折现率模型或估算方法等。
而采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的,要求披露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股票简称及代码、交易案例选择标准、案例来源及相关信息,价值比率选择过程、修正调整过程及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则应当披露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的表外资产、负债的识别和结论,主要单项资产的评估方法及选择理由。
作者:⊙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衡道庆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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