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诉奥巴马:胜诉有难度但绝不忍气吞声
2012年10月19日09: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董长青
三一集团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因风电场项目受阻起诉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和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做出回应,虽然三一胜诉比较困难,但当中国企业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绝不能一味忍气吞声,诉讼更多地是为了中国企业的尊严而战。
今年3月,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公司,从希腊一家公司手中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此后,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设备移除完毕前禁止转让。9月28日,奥巴马签发总统令,要求中止该风场的风电项目。
此后,罗尔斯公司向美国的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和CFIUS列为共同被告,将其告上法庭。三一集团认为,由于罗尔斯公司控制人为中国公民,奥巴马和CFIUS对罗尔斯公司的风电场项目做出选择性执法,侵犯了罗尔斯公司享有的平等保护的正当权利。
对于此次诉讼的结果,三一集团及其律师并不乐观。三一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说,这是CFIUS成立以来,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是史无前例的,要打赢这个案子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则表示,虽然案件结果无法预料,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我们要维护三一的尊严,维护中国企业的尊严;当我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绝不能一味忍气吞声。”
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看来,美国禁止三一的风电场项目不是孤立个案,背后有经济、政治和选举等多重原因。从经济因素看,美国禁止的都是中国有科技含量、有竞争优势的行业。从政治因素看,无论是三一还是最近美国众议院报告主张封杀华为、中兴,理由都是认为可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从选举因素看,禁止外国人投资不利于就业;但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美国往往倾向于强硬一点。”牛新春说。(记者 董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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