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退市私有化或面临投资者零成本诉讼
2012年10月23日01:0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 [中概股退市私有化或面临投资者零成本诉讼]
又是3家中概股被指私有化要约收购价格过低。上周纽约股市多家中国公司宣布了私有化收购计划,其中永业国际、胜达包装和绿润集团因收购价格存争议引起投资者关注。
永业国际董事长兼CEO吴子申等组成股东财团提出3.34亿美元的收购要约。上述股东财团提出的收购报价为每股美国存托股票(ADS)6.60美元,较永业国际前一个周五收盘价4.79美元溢价38%。根据要约文件,收购金额将采取债务及股权融资手段。股权融资将由私有化股东集团及关联方以现金及股权转换投资(rollover equity)形式完成,债务融资将由第三方融资机构提供。
胜达包装董事长方能斌则提出了价值约5430万美元的私有化现金收购要约。据悉,方能斌家族目前拥有胜达包装约54%的在外流通股,此次方能斌提出以每股美国存托股票1.40美元的价格将胜达包装私有化,价格较该股前一个周五收盘价溢价54%。
另一家上市公司绿润集团则将面临董事会主席兼CEO陈思的私有化要约,要约价格为1.6美元/ADS。
经过收购消息公布当日的疯狂上涨,截至上周五收盘,三家企业的溢价空间已经所剩不多。永业国际小幅上涨后升至5.51美元/ADS,绿润集团大幅下跌至1.39美元/ADS,胜达包装小幅上升至1.2美元/ADS,溢价空间在10%~25%。
“据我们的市场分析判断,这三家公司存在收购价格低估。”跨国诉讼律师郝俊波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要约发出方为董事长等高层,对董事会存在实际的影响力,要约价格存在主观被压低的可能性,如此,董事会则存在未尽职尽责保护股东权益的嫌疑。”
分析人士称,低价收购进行私有化退市,是常态而非个例。但是在美国这种强度的监管下,上市公司收购价格过低,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完成退市。
目前,国内律师代理一般分为两种,即传统代理制和风险代理制。风险代理制,简言之就是“打赢了,就给钱;打不赢,不给钱”。但是在跨国诉讼中,还存在另一种风险代理制,假设投资者提起诉讼,即若投资者胜诉,则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若投资者败诉,则律师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因此,在这种代理制度下,投资者可以实现完全的零成本诉讼。
据郝俊波律师介绍,只要是投资了上述三家公司的投资者,都有权利提起诉讼,“在美国进行证券诉讼,门槛相当低。”
投资者进行证券诉讼,在美国一般会经过征集登记阶段、遴选首席原告及代理律师阶段,然后进入诉讼理赔阶段。
投资者投资损失的计算,与持股的数额、价格和时间都有关系。一般是投资者应该得到的公平价格和收购价格的差额。如果收购价格低于市场公平价格,就算收购价格高于投资者进入时的买入价格,投资者赚钱了,但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得到更多的赔偿。
“另外如果有欺诈行为,法院还可能判惩罚性赔偿,那数额就不是按实际损失来计算了。”郝俊波称。
值得指出的是,投资者零成本诉讼对退市公司的收购方而言,无疑形成了强大压力。因为如果投资者对收购价格不满意,会做出两种选择,一是选择出卖股票但是起诉要求赔偿,二是继续持有股票导致退市无法进行,同时提起诉讼要求更公平的价格。因此,收购方也相应面临两个可能性,即投资者索赔带来的成本,和投资者拒绝出卖股票带来的成本。
“因为如果反对私有化的小股东人数超过10%,私有化就会失败。所以收购方只能通过提价,来诱惑小股东赞成。”郝俊波称,“在美国小股东可以董事会违反信托诚信义务,没有做到股东权益最大为由,申请法院禁止私有化收购。当然可以重新要约,具体程序并无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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