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雯璐 ○编辑 叶苗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券商直投子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子公司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券商发行直投基金将由证监会行政审批监管改为在证券业协会备案。“不出意外最快11月初正式文件将会发布。如果正式成行,以后直投业务将会依据协会的这份文件来开展。”沪上某券商直投子公司人士透露。
发行直投基金将改备案制
《管理办法》显示,直投子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完成直投基金的首轮募集或者签订受托管理其他已设立基金的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直投子公司应当向协会备案。协会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对直投子公司的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协会应及时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如无异议,应自受理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直投子公司出具备案通知书。
同时,《管理办法》也对证券业协会反馈意见作出了规定,“备案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直投子公司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上述直投业务人士对此表示:“协会一次性反馈意见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前走行政审批时不时就被要求补材料,很费时间精力。”
江浙某券商直投子公司人士则兴奋叹道:“和以前有非常大的差别。目前这份文件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正式出台,将大大提高发基金的效率。以前行政审批时间周期基本都要一两年,目前市场上发出来的那些基金很早以前就在走审批流程了。如果改为备案制,意味着监管大大放松,发基金也更为便捷。”
据了解,去年中国证监会曾下发过一份《关于做好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纳入常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直投子公司首只直投基金运行满1 年,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如果经评估运作良好、符合各项要求,直投子公司才被允许设立多只直投基金。“新的管理办法如果正式成行,或意味着这个监管条框会取消,以后只要符合法规的基金项目我们都可以做,也缩短了发基金的时间周期。”上述直投子公司人士补充说道。
管理团队允许跟投
除了取消设立基金的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还首次明确了管理团队的跟投行为。文件指出:“直投基金的投资管理团队可以作为直投基金的出资人对直投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跟投。”沪上某券商直投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管理层对直投管理团队的跟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没有说可以跟投也没有说不能,如果文件正式发布,等于是确定允许了。”
业内人士分析,直投公司管理团队的跟投行为,既可以是参与购买自身设立的基金,也可以是以出资人的身份入股标的项目。据《管理办法》,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投资管理团队对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跟投的,应当对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投资的所有项目进行跟投,且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额与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的投资额之间的比例应当在所有项目上保持一致,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价格与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的投资价格应当在单一项目上保持一致。
“比如说公司成立了5只基金产品,那么就得以相同的比例对这5只基金全部跟投。目前对跟投资金的数目还没有硬性规定,理论上说没有上限。”上述直投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作者:⊙记者 曾雯璐 ○编辑 叶苗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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