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律师建议双方和解 |
“美国司法部代表总统奥巴马,在当地时间10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解散此案的动议,理由是,在三一案中总统为了保障国家安全行使了宪法赋予总统的固有的权利,因而不受司法审查。”此前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一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爆出最新进展,ArnallGolden & Gregory律师事务所律师Gene先生31日在其搜狐微博上独家爆料称,如果法官批准此申请解散的动议的话,此案就此终结。
三一起诉奥巴马路径遭封堵?
根据相关律师解释,美国司法部提交的动议将在11月28日举行听证会,这并非此前媒体报导的在此日期开庭,听证会后,法官会决定是批准还是否决控辩双方提交的动议,“如果法官批准此申请解散的动议的话,此案就此终结。”
对于“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案”面临庭审之路为何面临提前封堵,ArnallGolden & Gregory律师事务所律师@Gene律师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显而易见,在法庭文件记载中,司法部声称,罗尔斯公司最初并未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提交收购交易的通知。相反,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在交易结束后才得知此交易的。”
根据Gene律师披露的材料,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电话通知罗尔斯的代表,并请罗尔斯公司起草收购交易的自愿通知,在电话通知期间,罗尔斯公司的代表被告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已明确,此项收购交易行为将引发国家安全考虑,因而需要委员会进行担保复审,并建议罗尔斯公司推迟交易,直至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收到罗尔斯公司即将发出的通知,并且完成审核为止。
“当时罗尔斯公司的代表已经得到消息,如果罗尔斯公司继续执行交易,则需要自行承担任何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认为将会出现的不良后果导致的任何损失风险。”Gene律师在其搜狐微博上表示,三一集团目前的困境可能是其无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未提交收购交易的自愿通知。
美国政府故意强硬?
实际上,早在前几天,Gene律师就曾对“三一集团”今天的困境做出过相同的预测,他称:“我并不认为这个案子会走向庭审,我认为案子会被解散,政府会采取强硬态度。”
“因为这是关于国家安全的问题,所以美国政府不想给其他潜在的原告以任何理由,让他们认为自己可以挑战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决定。”Gene认为,在这点上,罗尔斯公司没有任何谈判优势,和解也不大可能,除非罗尔斯公司同意立即撤销诉讼并立即退出全部投资。
不仅如此,ArnallGolden & Gregory律师事务所的另一位合伙律师还表示,此案对于三一来说最好的结果是与美国政府和解,法官已经建议这么做了,“我认为三一不大可能开发或利用本案中的在俄勒冈州的财产。但是或许他们可以认定其他的地块(我认为三一/罗尔斯还有其他财产在美国)来开发或者安排土地置换。”
另外,对于中国企业未遵守美国的流程而引发诉讼的行为是否会导致中国企业在美形象滑跌的问题,Gene律师的答案让很多在美华企放了心:“中国的公司大可放心,无论是私营还是国有公司,美国政府并非歧视中国的公司。美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持开放的态度,成千上万的中国投资商都认为,美国投资环境宽松舒适,他们已经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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