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晔君)天然气价改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天然气利用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表示,我国将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业内分析,推行天然
气季节差价可以有效解决天然气使用量冬夏差别巨大问题,有利于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根据《政策》,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鼓励建设调峰储气设施。天然气销售企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共同保障安全供气,减少事故性供应中断对用户造成的影响。同时要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据了解,我国不少地区天然气使用量冬夏差别巨大,华北地区尤其明显。以北京为例,数据显示,北京目前夏冬天然气消耗量之比大概在1:8,每年调峰压力很大,由于天然气全年价格相同,调峰成本往往只能由供气企业承担。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表示,我国很多城市天然气需求受季节性影响明显,需要调峰来应对不同季节的供应,这给供气企业造成很大经营压力。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需求少时不涨价或降价以刺激消费,供不应求时提高价格,减少供应企业经营压力,这是天然气市场化必然要求,也是未来各地将普遍采用的方式。
事实上,天然气季节差价已经在一些地区实行,常州等城市在去年实行了季节性差价,2011年12月1日常州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中的工、商企业用气加收季节性差价0.3元/立方米,其他天然气用户价格不变。今年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也明确提出,“十二五” 期间将拟效仿“峰谷电价”制度,在非居民用户中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
北京市政市容委负责人表示,北京天然气需求存在严重不均衡问题。比如夏季和冬季的天然气用量相差几倍,可实施季节性差价,如采取夏季的气价不变,冬季天然气价格上调等方式。而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则是考虑到晚高峰用气和企业用气集中的情况,以调整价格的方式来实现节约能源,减少天然气尤其是非居民用户的天然气用量。
此外,《政策》要求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性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韩小平表示,目前天然气供应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等少数几个企业手中,下游企业对天然气价格控制能力很弱,由于没有形成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上游涨价压力不能很快地传导给市场,往往由下游企业来承担,长期看来也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可以减轻下游企业的经营压力,也使天然气价格更加贴近市场。王飞/制表
天然气价改历程
2005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将天然气出厂价格归并为两档价格。
2009年6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川气东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川气东送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具体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上下10%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
2010年4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要求自4月25日起,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每立方米提高0.08元,涉及11个省市。
2010年5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
2011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广东、广西两省(自治区)开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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