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子公司提供中小公司“弯道超车”机遇
2012年11月02日01:51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 [专户子公司提供中小公司“弯道超车”机遇]
本报实习记者 常仙鹤
11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开始实施。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最引人关注。业内人士表示,子公司带来的专户业务拓展是中小基金公司一次绝处逢生的极大机遇。金鹰基金总经理殷克胜表示,希望通过子公司创新业务,开展与其他基金公司及其他行业机构的差异化竞争,打造自身独特竞争优势最终实现“弯道超车”。
利润来源多样化
2011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逐步形成了券商、保险、信托、基金等各业相互渗透、共同竞争的局面,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以证券二级市场、代客理财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日益感受到其他行业具有全牌照、多层次资产管理优势的冲击。而今年以来,保险行业新政频出,现保险公司已经可以开展地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券商开展客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只需要履行事后备案的手续。
业内人士指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颁布的意义在于,使得基金管理公司在不损害公募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通过设立子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参与财富管理的跨行业全面竞争。殷克胜表示,“在近两年市场大背景下,公募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有所下降,公募基金公司单靠传统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和专户业务,已经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强者恒强的局面难以扭转。”
殷克胜进一步指出,三大法规体现了监管层给基金业“松绑”的思路,对基金业来说是一次大发展机遇。“新规定表明,基金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进行投资顾问咨询、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这意味着基金公司的盈利模式不再单靠拼规模获得管理费这一途径,之前一直提倡的基金公司差异化竞争,有了更多的实质的可操作空间;另外,根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来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并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这意味着基金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将可以从事PE投资,介入一级市场;对于二级市场重融资轻回报,缺乏赚钱效应、股票估值过高等问题,公募基金产品设计受到了很大约束,而对于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则有了新的出路。”
人才成当务之急
不过,基金公司进军资产管理仍将面临一些挑战,如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成为其成立子公司的当务之急。
殷克胜表示,虽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为基金公司开辟了新的领域,但这个领域并不是一片待垦荒的肥沃土壤,而是一个新的战场。可以预见,基金公司面临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不仅来自基金行业内部,同时也来自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各个方面。
“自2006、2007年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后,公募基金行业面临发展瓶颈。14年间培养出来的投资研究人才集中于股票、债券等领域,对量化、PE领域和海外投资比较陌生。相比而言,由于政策相对宽松,机制相对灵活,券商的资管发展迅速,储备了相当数量的人才。随着专户新政业务的开展,基金公司对相关的专业人才特别是融资方面的专家人才会更加需要。”殷克胜说。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