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阳光私募”,还是基金专户,都因其私募的特点带有神秘色彩。从去年开始,又出现一种合作创新,信托公司借道基金专户投向定增和大宗交易。一款产品兼具“阳光私募”和基金专户的特点,同时有第三方参与发行推介,结果便是陷入一场“罗生门”。
成立于去年
9月份的“陕国投-广发基金1-5号定向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本不为公众所知,然而在自媒体时代即便是私募也难以做到私密。近日,一条吐槽微博就将一款投资于基金专户的信托计划晾晒到了“阳光”下。面对投资者对该产品背弃投资合同,频繁进行股票交易的谴责,诺亚财富和广发基金并不认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中均称,修改投资范围的决定是由投资大会做出,产品运营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而事件的另一方,陕国投则保持了缄默。
私改投资策略 还是依照合同更改?
11月2日,投资人Mia_ChuChu在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必须吐槽:广发基金去年通过诺亚财富发的信托,合同中为一半大额交易套利,一半定向增发。半年多仅投出一笔定增。投资人被迫同意全部资金转定增后,冯卫东投的若干项目全部为平价进无打折。且频繁股票交易。与原定计划偏差太远。诺亚虽积极协调,但无奈广发完全背弃投资合同。”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微博迅速引来了各方的关注和讨论。本报记者联系到了作为发行方的诺亚财富官方发言人王康,他并不认可“私改策略”的说法,称这款产品是在法律框架内依照合同行事,所有决定都要通过投资人大会投票来决定。
广发基金方面发给本报的官方表述是这样的:“由于实际运作的环境变化比较大,根据该信托产品的发行公告有关的投资政策,2012年2月初,经诺亚财富和陕国投与我司协商,诺亚财富于2012年4月底召开全体持有人大会,经全体持有人投票表决,通过对产品投资范围的修改,允许将投资大宗交易的50%范围更改为定向增发,即产品可以100%全部投资于定向增发。合同变更前后我司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操作。”
对于是否通过投资人大会表决,各方显然存在分歧。Mia_ChuChu随后称,“当然所有的都以合理的形式在进行,例如开了投资人决议,让投票之类的。投票没通过后又找出合同中一行不知道哪里的字说可以彻底改投资标的。”有投资人也表示,合同中含有隐匿的霸王条款,很难在签约前完全认清。
本报记者从信托计划说明书找到了投资者口中的“霸王条款”,在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一项里是这样表述的:“受托人根据信托目的,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投资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对一专户。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受托人有权与财务顾问协商决定本信托计划投资范围的扩大,并应向委托人披露。”
对于投资范围的更改,王康称,“由于二级市场的变化,要达到大宗交易的标准不容易,投资人大会讨论了两项提案:一是更改投顾,把定增部分授予兴业基金;二是或提前终止。但两项提议都没通过。按照法律授予陕国投的权限,可以对投资方向进行微调,于是只做了将定增50%提高到100%一项修改。”
业内分析人士称,因为合同中存在受托人有权扩大投资范围的规定,所以不能认定信托财务顾问违反投资政策。建议投资者在签约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列出的事项。但如果出现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委托人有权要求信托财务顾问调整财产管理方法。
频繁增加股票交易 还是仅提升定增比例?
诺亚财富发言人王康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投资人大会对投资范围的更改仅是把定增的比例从0-50%提高到0-100%。但记者从广发基金回复的书面材料来看,似乎却并非如此。
广发基金称,产品成立时,合同约定的权益类资产比例范围为资产净值的0%-100%,其中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的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不高于委托资产的50%,在资金闲置时通过非大宗交易平台买入权益类产品的比例不超过资产总值的20%。
而变更后的投资范围包括两项:(1)权益类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股票、新股申购等,资金重点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权益类资产比例范围为资产净值的0%-100%。其中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的资产及二级市场内价格已经跌破增发价的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范围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资产的70%。(2)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债券基金及货币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和货币类资产比例范围为资产净值的0%-100%。
前后对比不难发现,合同成立之初在二级市场投资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20%,而更改之后因定增不低于70%的约定,理论上二级市场权益类投资可达到30%,况且70%的定增范围内还包含有二级市场内价格已经跌破增发价的证券品种。
事实上,引起投资者不满的正是集中于二级市场的股票操作上。投资人Mia_ChuChu认为广发基金频繁进行股票交易,实际上就是在炒股,并且净值波动较大。
广发基金并不认可此说法,“合同变更前后我司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账户闲置资金在二级市场的投资占比重保持在15%-20%之间,投资业绩基本持平。”
那么,为何合同原定的投资范围会出现更改呢?
广发基金给出了大宗交易实际操作较少的两个原因:第一所接触项目的数量和金额较大,超出了账户的承接能力;第二要求折扣较低,不满足我们的投资原则。
由于该产品账户直至去年底仅完成了一笔大宗交易,于是产生了取消大宗交易并提升定增比例的提议。诺亚财富方面也承认产品成立之初对于二级市场过于乐观,导致之后对投资策略进行调整。
事实上,虽然将定增投资上限提升到100%,但今年定增的形势并不太好,投资者也不认可广发基金的定增投资项目。
广发基金解释称,“定增头寸原计划是50%,项目运作初期市场跌幅较大,出于谨慎原则,尽管项目多,但真正符合我们投资原则的项目少,因而参与项目较少。”
投资范围更改之后,广发基金加大了定增的投资力度,账户在第一年完毕后,定增投资占比75%左右,共包含6只定向增发股票,主要为公用事业、品牌服饰等低估值品种。
在整体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广发基金在挑选项目上也自有苦衷。据WIND统计,产品成立第一年期间,A股市场剔除公开增发和ST股票,账户理论上能够参与的品种一共140只,截至2012年11月4日,算术平均涨跌幅为-8.37%,其中仅有36只获得正收益,概率25.7%。而此期间大盘跌幅达15%,产品净值为0.9877,仅跌1.23%。
阳光私募 还是基金专户?
据王康介绍,这款产品是由诺亚财富作为财务顾问进行发行推介,陕国投作为信托受托人,广发基金作为投资顾问管理运作。如果再算上光大银行(601818)作为托管行,这样一款产品共涉及四方,那么谁来作为主导就颇具看点。
有第三方分析人士认为,诺亚财富拥有大量高净值客户,不甘于仅作为信托销售渠道,为寻求转型会寻找信托作为通道,再交由基金公司做具体的操作。实际上是针对自己的客户资源定制产品,并把控产品两端。
但王康对此说法进行了反驳,信托公司作为法律上的受托人不可能仅作为通道而已,而本产品的主要设计者也是陕国投和广发基金。
广发基金对于这类产品的解释是,“将资金重点用于股票大宗交易、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及其二级市场股票的买卖,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由投资者、管理者、代销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而该产品的受托人陕国投却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资料显示,陕国投从去年开始,与汇添富基金、国泰基金、兴业全球基金发行了多只同类产品。发行信托计划,然后借道基金专户投资于定增和大宗交易,这种合作的创新从形式上既避开了过去对于信托开户限制,又利用了基金专户可投资于定增的优势。
合作方式的创新虽然很巧妙,怎奈生不逢时。在产品成立期间,整个A股市场大幅下跌加大了项目的变数,许多定向增发项目业绩和股价在定增之后出现变脸,也影响到这类产品的业绩。到今年下半年,多款定增产品均收益惨淡,外贸信托-博弘定向增发指数型基金多期产品均达到20%以上的亏损。相对而言,广发基金运作之下1.23%净值下跌率的成绩倒并不难看。
另一个存在争议的是该款产品的性质。到底属于阳光私募还是基金专户,业内人士观点不一。
一位信托人士告诉记者,传统上的阳光私募,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私募基金管理。但随着公募基金专户的加入,阳光私募的范围也逐渐增大。一位第三方研究员也同意此看法,“我们现在所说的阳光私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并没有严格的定义。而这种信托借道基金专户的产品也应该算作此范围。”
但诺亚财富方面,更倾向于认为是一款专户产品。因为账户的运作都是按照基金专户的要求进行的。
也有信托人士认为这类产品本质上属于基金专户,引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不过是把一对多专户包装成了一对一,这样会免去很多限制。另外,有信托公司的参与,也进一步增加了可信度,迎合目前客户对信托产品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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