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来源:安徽专员办
安徽专员办针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个数多、金额大、内容杂、专业性强的特点,以预算批复为检查起点,向前后阶段延展,聚焦问题多发环节,夯实核查基础,有效地保证了检查质量。
一、在预算批转环节,核查一致性和及时性。 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批转的部门预算既是预算编报活动的“结果”也是预算执行活动的“依据”,将批转部门预算情况作为检查的坐标原点,向上可追溯至预算编报,向下可索骥至预算执行。对比财政部批复和主管预算单位批转文件,关注一致性和及时性,可查出的问题有擅自调整项目预算的金额、内容和执行单位;批转时间迟滞;未按期细化年初代编预算等。
二、在预算编报环节,核查科学性和合理性。 中央本级项目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推行可研论证、专家评审、排序筛选等制度,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逐步提高。但由于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所属部门众多、项目庞杂,实质性审核客观难度大;加上近年来基本支出预算规模控制严格,利用项目预算“暗渡陈仓”的主观动机增强。因此需仔细查看项目申报文本,关注科学性和合理性,重点分析当年未执行的预算项目和与中央主管单位同址办公的预算单位,可查出的问题有在项目预算中申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重复申报项目(含子项目)多获取财政拨款等等。
三、在预算执行环节,核查真实性和相关性。 预算目标的实现程度依赖于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考评和进度考核有力地促进了预算执行水平的提升。但从检查情况看,执行环节仍然是项目预算管理问题易发环节,需关注两大类问题,一类是支出不真实,项目预算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相脱节,预算执行不反映实施进展情况,出现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现象;另一类是支出不相关,囿于自身需要,未经法定程序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实施内容,出现经费相互挪用、调剂使用等现象。
四、在会计核算环节,核查合规性和准确性。 会计核算是项目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信息反映,因而是检查的重点环节。在确认会计核算的表(部门决算报表)、账(总账和明细账)、凭证相符的基础上,关注列支依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重点分析根据预算调整的、支付给下属单位的、凭证摘要与项目内容不符的三类会计分录,可查出的问题有基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挪用专项资金、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使用不合规票据等问题。
(来源:安徽专员办)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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