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颖桦
实习记者 赵世隆 北京报道
资本市场新的十年,即将开启。
党的“十八大”报告与《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股票发行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具体任务。
这意味着,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国资本市场在规模、结构、竞争力、规范化与开放度等方面将会有重要突破。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者的中国证监会,也在逐步摸索自身的定位。
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理念,从早期的对市场的事无巨细的微观管理,逐渐过渡到着力于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宏观监管。
这种漫长的变化,带来了现在有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指期货等初具多层次雏形的资本市场,也推动着证监会对于自身职能定位在这个新十年的开端,变为充满了想象的“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下一个十年,A股监管者的使命或从这个方向起航。
首先,让我们着眼目前。
再融资审批权下放与支持海量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新三板市场开闸,已经触手可及,此为放松管制与发行融资市场化的新一步。
再来,不妨踮高脚尖,轻轻眺望。
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路径下,证券期货市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证监会的监管模式进一步从一次性的准入门槛监管转向行为监管,事前审批转向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需要的行政许可权可逐步下放或取消。
最后,我们将目光放得更远一点,时间线抛得更长一点,梦想再做得更大一点。
证监会未来将不再介入应由交易所、中介机构、投资者和上市承担的具体事务,证监会的主要职能将转向制定标准和规则,促进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并以此维护一个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市场。随着监管层对于市场化思路的进一步贯彻,依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实质性审批制将会终结。
这一切,看似遥远,实际正在一步步迈进。
或许,十年后,我们再次回看,会发现,伴随着一个架构清晰、效率高速、“三公”原则深入人心的监管架构,在规模、结构、竞争力、规范化与开放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突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来临。
实质性审批的结束?
再融资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已经成为市场的普遍预期,而与此同时,真正意味着“新三板”开闸的全新交易体系与规则也近在眉梢。
这背后,正是证监会放松管制思路的最新注脚从一次性的准入门槛监管转向行为监管,事前审批转向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需要的行政许可权可逐步下放或取消。
而这种下放、取消的力度将有多大,将是未来十年市场对于监管思路的最大期待之一。而越来越多的信号显示,这个数据,或会带来惊喜。
可供参考的是,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在十年多的时间里,证监会已分六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仅2012年初,证监会初步定下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量就高达34%。
“尽最大可能,在最大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审批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位监管层人士此前对记者指出。
而最近的一次调整或可为这种力度提供注脚。
10月19日公布的券商资管新政的亮点之一在于将原有征求意见中的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对此,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对记者指出,这是在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未来的方向,最后由证监会决定的。
未来十年,这种案例或将越来越多。
而市场最为期待的,无疑是股票发行制度的改变,在过去的股票发行制度下,从企业的选择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市场的自律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难以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保持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
事实上,这种努力已经得到了一部分实现,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实施以及一系列文件的相继出台,构建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框架,到2001年3月17日,证监会正式宣布取消股票发行审批制。
而到了2006年,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机制方向初定。2009年6月启动至今年4月三阶段发行体制改革启动,均是对2006年确立的市场化定价发行机制的修补。
下一个十年,随着监管层对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市场化思路的进一步贯彻,依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IPO实质性审批制或将终结。
而在目前完全取消IPO审核条件仍未成熟的情况下,在业界看来,有可以逐步实现的路径。比如,可以尝试先将初审的判断权责更多过渡给中介机构,证监会只负责最终否决。这样,证监会就从原来的投票权变成一票否决权,可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减轻证监会的负担。
交易所的新定位
而在我们期待未来十年证监会逐步转型宏观监管的同时,承接其原有的直接微观监管权力的交易所与协会自律组织的转型,或将到来。
首当其冲的是交易所在日常监管职能上的进一步发展,目前证监会的监管程序与证券交易所职权存在大量的重叠部分,使得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与准入批准能力实质上被削弱了。
以最为关键的股票上市为例,在国际成熟市场中,上市大多属于交易所自治权范畴,而在我国,上市按法律规定仍需通过国务院认定的证券监管机构证监会核准,这就使得交易所在于证监会重叠的职能范围上,往往失去了自主性与关键决定性。
而未来十年,如果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转型驱动下,证监会与交易所、协会重叠的监管决策程序,或更多的过渡至交易所、自律组织等的职能范围上。
事实上,这已经开始实现,比如前述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还有在今年证监会行政许可调整取消中的保代注册权下放至协会,以及券商资管办法调整后集合理财调整至协会备案,都在为这种过渡做出了先例。
对于交易所而言,未来十年,除了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线监管者的权责要进一步加重外,其本身的竞合与制度转变也是值得期待的变化之一。
首先是沪、深、京、港交易所的竞合。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两大交易所围绕IPO、增发、配股融资的历史角逐中,上交所一直领先。但近年来,随着深交所所拥有的创业板、中小板的崛起,这种态势已经发生了变化,2011年深交所募资总额首次超越上交所。此外、包括从沪深300ETF、跨境ETF等众多的产品创新中,沪深交易所皆同场竞技。
而这种情况还在进一步演变,开始倒逼着监管思路的变化,比如今年中,证监会就提出要协调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协调发展。
然而,未来十年,这种竞争或将更加剧烈,首先加入战场的或是“新三板”交易所,其已经注册成立,其将带来一个海量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融资市场。
此外,港交所或者也将加入战局,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准备取消相关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门槛限制,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这意味着,原有的沪深交易所各安一隅的格局,或将在未来十年变为沪、深、京、港竞争的格局。
但这在监管层眼里看来,或是一个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选择。在10月9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主持召开的闭门会议上,姚刚就指出,“要从过去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情况中转变过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直接融资提供服务,建立覆盖全国的新三板市场,以及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要让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不同的市场中运行。”
此外,交易所本身股份制改革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据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了解,证监会早在2011年前后便已启动交易所股份制改革的系统性研究。而目前,上期所已经率先启动了股份制转型,而沪深两大交易所的改革也在徐徐推进中。
而这种股份制改革,无疑为交易所在未来可能的剧烈竞争与监管职能的加重中,带来了新的考验:未来十年,变得更为重要的交易所,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当好竞赛者与裁判员的双重角色。
稽查力量扩容
事实上,我们想象中未来十年监管思路变化的三个层次背后,不可或缺的是证监会未来需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曹凤岐就指出,证监会是“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最重要的职能是监督和管理,具体即打击非法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
而这一点,或从稽查力量的加强开始起航。
众所周知的,证监会稽查人手仍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只相当于美国证监会相关执法人数的六分之一。稽查局目前编制仅40人,稽查总队编制170人,派出机构的人手也显不足,
但中国市场的违法行为更为复杂,“中国市场所查处的大案要案数量已经超过所有成熟市场的总和。”一位证监会稽查局负责人此前曾指出。“整个稽查系统都是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态。”
可以期待的是,未来十年,稽查力量或会大大加强,或能跟上发达市场的规模。可供参考的是,2012年底,美国证监会的执法人员预计将达3000人。
而这一步已经开启,据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稽查总队计划在上海、深圳等建立支队,该支队相当于在上海、深圳设立副局级单位,编制各自能达到50人。
这意味着,未来稽查力量的扩容,已经近在眼前。
作者:杨颖桦 赵世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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