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第一创业证券进入IPO最后冲刺阶段的时候,遭遇前员工王智勇的讨薪。
11月14日,微博非认证用户“王智勇”发表微博称,“第一创业徐向华,还我员工血汗钱。讨薪之战打响了……”此消息出现在第一创业证券IPO初审阶段,一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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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立即受到了财经媒体圈的关注。
在与讨薪者王智勇、第一创业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徐向华反复求证后,和讯网获悉,王智勇针对其2011年11月离职前两个月间的薪资,向第一创业证券索赔25万,这一诉求遭到公司的拒绝。
目前,劳动仲裁部门已经受理这起劳资纠纷,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最终结果需待仲裁部门给出结果。
王智勇踏上讨薪路 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获悉,共有七名叫“王智勇”的证券从业者,有三名已经处于离职状态,未显示离职前的执业机构。另外四名“王智勇”执业机构中并没有第一创业证券。
随后,在第一创业证券官网上,和讯网在人员信息一栏中的证书作废信息公告中查到离职人员中有一名叫“王智勇”的人,该员工曾在第一创业证券北京平安大街营业部任职。
和讯网将此“王智勇”的执业证号再次比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后获悉,这位王智勇从事一般证券业务,证券从业证书取得日期是2009年12月8日。
王智勇微博中所言的徐向华,是第一创业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兼任北京平安大街营业部总经理。
徐向华告诉和讯网,王智勇曾是第一创业证券的客户经理,不过该员工已经离职一年多时间,并对其讨薪微博颇感意外。
对于该员工的离职原因,徐向华称,该员工因业务考核不合格,被劝离职。徐向华对欠薪一事矢口否认,“第一创业和我对于员工比较爱护,并没有欠过王智勇什么钱,这个事情我问心无愧”。
和讯网又与王智勇取得联系。王智勇首先对“离职一年多”做出纠正,“离职没有一年多,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根据王智勇陈诉,他于2007年底开始担任第一创业证券北京平安大街营业部客户经理一职,已经在该公司就职4年。去年11月份初,徐向华要求其离职,而他当时正有离职打算。不过,双方在就离职前如何结算“客户保证金”和工资事宜产生了严重分歧。
对此“客户保证金”,王智勇解释称,第一创业证券在发放客户经理提成时,先扣10%作为保证金,防止客户经理离职后带走客户。如果客户经理离职半年之后没有客户流失,就返还保证金。
“由于现在券商不能要求员工缴纳押金,客户保证金其实是押金的变种。所有进入第一创业的客户经理都需要缴纳客户保证金。”王智勇进一步强调,“第一创业证券存在客户经理离职后没有退还保证金的先例,尽管后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了解决”。
王智勇告诉和讯网,他离职后,第一创业证券并没有退还自己2万元左右的客户保证金。此外其2011年9、10月份大概几万块的工资也没有发。
王智勇还称,在第一创业任职4年内,公司竟没有给自己上过社保。“如果严格按照社保规定来算,第一创业证券大概少给我缴纳大概二十万元的保费”。
截止目前,王智勇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营业部的人曾找我私了,我也同意了”。
不过,这个私了却并不顺利,因为王智勇的诉求是赔偿25万元。
王智勇的计算是:保证金+工资+社保,合计25万元。其中,20万元由第一创业证券赔付,5万元由徐向华个人赔付。
对于为何要向徐向华个人求索赔偿,王智勇解释称,因为自己离职时是被徐向华除名。
“若徐向华不赔我,那么第一创业证券就得赔我30万。我现在少要5万,等于卖给徐向华一个面子”。王智勇称。
第一创业证券正面回应 针对王智勇的说法,徐向华对和讯网一一进行了正面回应。
首先,徐向华对于工资一事的解释是,“由于王智勇在2011年9、10月份根本没有上班,根据公司规定,这两个月的工资要扣除”。
其次,徐向华对于王智勇谈到的“客户保证金”予以驳斥,“这部分钱其实是我们对于合规员工的奖励,在员工离职时会作为合规奖励予以发放,和客户保证金是两码事。王智勇平时迟到早退频繁,还有旷工发生,有这样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当然不会获得合规奖励。”
此外,对王智勇所提到的“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一事,徐向华表示,“王智勇在进入公司之后一直拒绝提供社保账号,因此作为公司没有办法为其缴纳。”徐向华猜测其不提供社保账号的原因是“在其他公司有兼职工作”。
徐向华一再强调,“我们对于其他的员工都是缴纳社保的,王智勇不能因为最后没有缴纳社保而把责任推向公司。”
对讨薪路如何进展,王智勇称,“这个事情我会慢慢的搞,我会在
金融街营业部树个地点,欢迎有兴趣的媒体到现场”。
而徐向华表现的较为坦然,“既然已经进入了劳动仲裁程序,我们就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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