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书成 面临巨额亏损的尴尬境地,
鞍钢股份(000898.SZ/00347.HK)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会计手段增加账面利润,但是公司因连续巨额亏损即将被戴上“ST”帽子的结局难以改变。
鞍钢股份16日晚公告,公司决定从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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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之前的30年调整为40年,传导、机械折旧年限由之前的15年调整为19年,动力折旧年限由之前的10年调整为12年。
鞍钢股份解释称,公司目前固定资产成新率约为56%,通过对主体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性能,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因此对折旧年限进行延长。
鞍钢股份预计,上述变动将增加公司2013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分别为9亿元,预计2013年将比2012年少提折旧费用12亿元。
通过会计手段来调节利润对于鞍钢股份来说是常用的伎俩。2008年、2011年公司均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过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雕虫小技难以扭转大局,鞍钢股份2011年巨亏21.46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巨亏31.7亿元,依靠主营业务全年扭亏无望,公司面临被ST处理的危险。
伴随钢铁行业步入寒冬,很多上市钢企都采取调整会计规则的方法增加公司的盈利。2011年以来,鞍钢股份、
莱钢股份(600102.SH)、
柳钢股份(601003.SH)、
华菱钢铁(000932.SZ)、
马钢股份(600808.SH)、
新钢股份(600782.SH)、
南钢股份(600282.SH)、
太钢不锈(000825.SZ)、
武钢股份(600005.SH)等多家公司都通过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来调节利润。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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