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推出的“2012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发布与研讨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发布了“2012中国公司治理指数”,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陈清泰、南开大学校长龚克等出席发布会。
“中国公司治理指数”被誉为反映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晴雨表”。“2012年度中国公司治理指数”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公司治理情况:继2011年之后,2012年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再次超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业公司治理指数仍然位居第一;创业板公司治理指数超过金融、保险业公司,指数平均值最高,而主板上市公司的治理指数平均值最低。
报告分析了2012年度中国公司治理的总体趋势。报告指出,我国公司治理指数的均值从2003年的48.96提高到2012年的60.60,总体状况呈上升态势,治理的合规性明显改善,但是治理的有效性成为突出问题。一些重要制度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结构、机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行政性治理有所回潮。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为了应付规定而建立相关制度的“被动合规”现象。
报告显示,中国公司治理围绕规则、合规和问责进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机制建设使治理合规性明显改善,表现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整体呈上升态势,从2003年的48.96提高到2012年的60.60,但有效性依然偏低。例如,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2012年均值仅为50.93,独立董事制度指数2012年均值仅为59.97,经理层激励约束指数2012年均值仅为46.85。
2012年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指数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由64.56降为61.20,下降3.36。其中,独立性下降2.90,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下降2.62,关联交易下降4.31。独立性下降主要体现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比例和兼任高管的董事比例方面。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的下降主要体现在现金股利支付上,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平均值由2011年的16.73%下降到2012年的13.75%。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和企业业绩的下降,关联交易再度抬头,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占总资产的比例达1.99%,2012年上升至9.81%。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李维安李维安建议,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完善分红制度,加强对现金分红的分类指导与监督,将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修改《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独立董事聘任制度,合理化独立董事兼职行为。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和长效制度建设;构建应对高管套现、非正常离职等有效机制,延长高管持股锁定期和保荐机构督导期;强化外部监管的重要作用,将监管重点转向运作层面,实现公司治理建设的动态优化。
“公司治理是我国微观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建设。”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陈清泰表示,改善公司治理应当从两个方向努力,一是加强和改善对公司高管的监督,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二是控股股东应当尊重《公司法》,受《公司法》约束。他特别提醒,当前股权结构的显著特点是“一股独大”,因此如何使大股东成为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积极力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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