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查“绥宁城管局经营出租车公司”
原标题 [湖南调查“绥宁城管局经营出租车公司”]
邵阳市监察、客运管理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
专家表示城管局办公司违规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有关“绥宁县城管局经营出租车公司”一事,湖南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客运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已赶赴绥宁县展开全面调查,将尽快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县领导小组称
原出租车公司有“问题”
2004年9月开始,绥宁县通过公开拍卖,先后出让了75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给三家出租汽车公司。到了今年9月,除14辆的士在2013年6月30日到期外其他的经营权合同均已经到期。
绥宁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兰序贵告诉记者,为了做好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工作,县里成立了第二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工作,并组织小组成员对周边的县市等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工作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在此期间,绥宁县正扬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雪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均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政府请求续牌经营。而湘运绥宁分公司也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强烈要求将绥宁县第二轮出租汽车经营权采取公开招投标。
领导小组对续牌、公开招标两种方案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认为原来的雪峰和正扬公司名为两家,实为一家公司,在八年前取得经营权后即违反政府的特许合同,存在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对车辆的运营管理马虎等诸多“问题”。
但记者在这两家存在“问题”的公司却看到,市文明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客管办、公交协会授牌的“全市文明企业”称号,省建设厅授予的“湖南省三星级出租汽车企业”的授牌,县工商局授予的“诚信经营户”等奖牌。
县财政出资百万
城管局注册出租车公司
按照城管局的说法是,湘运公司和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也想从事出租汽车行业,为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他们迫切希望政府公开招标。但公开招标的方案,遭到出租车司机的普遍抵制。其原因有两条:一是担心新的中标人比老公司“吃”得更厉害,另一个是歇业时间太长,当时已经有半数车辆到了报废时间不能上路运营了,公开招标至少一个半月时间才能走完程序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人至少得花一个月时间才能买回新车。如采取招标的办法,时间较长,难以稳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情绪,结果无法把握。而采取由原公司续牌经营的办法,则既无明确法律可依,又存在公司硬件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对于城管局的说法,经营着正扬、雪峰两家公司的刘经理予以了反驳,“续牌经营无明确法律依据规定”这是一个硬性借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可继续经营。说时间来不及更是借口,“城管局可以在去年就开始招标。”
最后,经县政府多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政府财政出资100万元,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暂时管理,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11月1日,绥宁县城管局成功注册了“绥宁县绿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由城管局党组书记兰序贵任法人代表。
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预防腐败室支部成员、副主任陆群对此表示,按照目前的政策,城管局不允许办公司,党委书记也不允许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认为,这种做法,除了与民争利之外,更可怕的是会出现左手管右手,出租车行业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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