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心尘:改革攻坚必须落实改革者的责任
2012年11月29日10:28
来源:财经网
作者:陈心尘
原标题 [陈心尘:改革攻坚必须落实改革者的责任]
在11月21日召开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干可能不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必须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
中国实行的是自上而下、上下互动的改革,这种改革方式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降低改革的成本,是一种不错的路径选择。这种改革的动力主要来自改革者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需要改革者具有强烈的改革自觉,否则随时可能陷入停顿不前。李克强的讲话,再次显示出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对改革的清醒意识和坚定决心。
但是,推进改革不能只有清醒的危机意识,还必须设法将推进改革攻坚的想法落实到刚性制度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攻坚改革不被耽误,不被扭曲。
这方面,现代政治有关责任政府的一整套制度设计值得借鉴。责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核心内涵。具体来说,政府及其官员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四种相应的责任,即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落实改革攻坚的历史责任,就是要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并追究没有恪尽改革责任的领导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必须落实和追究未尽改革职责者的政治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完善机制,让它能够及时有力地追究未尽改革职责者的政治责任。特别是要大力改进代表产生的机制,优化各级人大的代表结构,加快实现行政官员从人大的退出,改变大量行政官员与人大代表一肩挑的现状,实现异体监督,避免政府官员自己监督自己导致监督虚化。
必须落实和追究未尽改革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要将改革责任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履职情况的考核之中,明确考核指标,赋予足够权重,进行认真考核,严格行政问责。特别是要在考核的方式上坚持社会化开放式取向,让社会和公众充分参与,确保公众意见成为决定考核结果的首要依据。
必须落实和追究未尽改革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对少数借改革之名行谋求私利之实的官员,以及那些抗拒、破坏改革,利用既有制度漏洞违法犯罪、大饱私欲的腐败官员,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特别是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平等,绝不能心慈手软、倚轻倚重,更不能搞选择性执法,结果反而强化了违法官员的侥幸心理、壮大了他们的犯罪胆量。
必须落实和追究未尽改革责任者的道德责任。要通过机制完善、舆论引导、道德教育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权力即责任”的共识,掌权却不尽责也是腐败,最低限度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特别是要建立舆论回应机制,对那些改革绩效受到公共舆论普遍质疑的政府官员,要求他们通过媒体向公众作出具体解释,如果不能很好地说服公众,必须承担道德责任,如引咎辞职。
当前我国的改革正要过大关,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干事就是犯错,不改革就要承担责任。殷鉴不远,可不慎欤!相信我们的领导者能够拿出政治勇气,真正肩负起改革的历史重任,继续将改革开放推向深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辟宽广的道路。
(作者系青年学者 来源:联合早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