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窝案追踪:“发小”开公司帮官员受贿1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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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高鑫)59岁男子周毅涉嫌专门成立公司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刁维列6次收受贿赂184万余元。本网记者独家获悉,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以受贿罪将周毅公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检方指控,周毅于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间,在“发小”刁维列(另案处理)收受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瑞泰和公司)董事长李金奎贿赂的过程中,受刁指示专门成立北京金鹏润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金鹏润达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与对方签订虚假咨询协议,以收取“咨询费”为名,先后6次帮助刁维列收受贿赂款184万余元,赃款被周、刁二人非法占有。
2011年11月,刁维列因涉嫌受贿千万余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周毅的相关证言。据供述,他按照刁维列的授意成立了金鹏润达公司,几年间公司唯一的“业务”是为刁收钱。2002年上半年,刁介绍他认识了李金奎,并表示“有钱大家一起赚”。之后,李金奎与他签订假协议,约定天瑞泰和公司每卖出一台税控机,便要给金鹏润达公司“咨询费”。
检方认为,周毅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刁维列是北京市地税系统窝案受审的第三名官员。在他之前,曾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助理巡视员的任依娜因受贿55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曾任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的彭英斌因受贿18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随着北京市地税系统反腐风暴向纵深发展,时任局长的王纪平亦因涉嫌贪污、受贿“落马”。据媒体披露,2012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王纪平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王纪平贪污991万、受贿435万,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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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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