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金融信息行业第一案”万得诉讼创业板公司
同花顺(300033.SZ)侵权事件再度发酵升级。
“如果万得不能证明同花顺抄袭,就宣布退出该行业。”万得信息新闻发言人王洋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一度“放出狠话”,立下对赌宣言。
但对投资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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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自11月22日起申请临时停牌后,同花顺虽于27日晚间发布过澄清公告,但始终未有复牌迹象。相对于何时复牌的疑问,更让投资者忧心的是,同花顺是否抄袭以及对股价产生的影响。
而万得和同花顺之间更是隔空喊话不断,针锋相对。
一问:
澄清公告后为何不复牌?
自11月22日申请临时停牌以来,昨日已是同花顺暂停交易的第8个交易日,其间创业板指狂泻1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目前,公司正积极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核实期间,公司将向交易所继续申请停牌。”11月27日晚间,同花顺在澄清公告中表示。
发布了澄清公告却不申请复牌,这样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并不多见。“既然澄清了未收到法院传票的事实,为何还不复牌,若始终等不到法院文书,岂不意味着停牌无限期?”有投资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此表示不解。
同花顺方面似乎并不急于复牌。在给本报的回复中,同花顺对于正在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并未给出明确说法。只是表示,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声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而申请停牌,至于何时复牌暂时还未定。
“我们也是通过媒体知道对方起诉了我们,然而截止到目前,法院是否立案、对方为什么起诉我们、法律诉求是什么等我们都不清楚,也未有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给到我们。”同花顺继续强调。
“发布澄清公告后却迟迟不复牌的现象并不多见,但这样并没有违规。”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上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家平向记者表示,目前创业板上市规则对此种情形的要求是“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复牌”,但此处“相关公告”如何理解,并无准确的、具体的解释。在实践中,一般上市公司也会主动或被动地与交易所或其他监管部门沟通复牌事宜。
他同时指出,根据上市规则,同花顺在停牌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事件的进展情况。按此计算,同花顺应于今日晚间再次披露公告。
但万得方面似乎并不这么看。“澄清却不复牌的案例很少,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心虚。他们不敢承认抄袭,更不敢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审视。”万得新闻发言人王洋认为。
二问:
同花顺究竟有没有抄袭?
如果同花顺抄袭万得,那么对股价会产生什么影响?相对于迟迟不复牌的疑惑,投资者最为不安,也最希望能尽快得到解答的是这一点。因此,同花顺是否抄袭万得,是遭遇诉讼的争端,也是整个事件中最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在这一问题上,双方始终各执一词。
虽然同花顺在澄清公告和“关于同花顺"iFinD"的进一步情况说明”中表明,公司销售的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也提供了商标权和软件著作权编号,但对于万得所提出的“数据地雷”却未给予正面回应。
“我们希望对方不要再逃避问题的本质,就抄袭问题进行直接回答!”王洋继续隔空喊话。他表示,全行业都知道同花顺抄袭万得,但是同花顺始终顾左右而言他,说来说去也仅仅只能证明同花顺是“非常辛苦”地抄袭万得,就像是两张试卷,连错误的地方都一模一样,抄袭的痕迹清晰可见。希望同花顺本着对广大投资者和客户负责的精神和态度予以表态。
“投资者有权知道这一对公司前景有重大影响的事实,希望同花顺不要违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不然则属于故意隐瞒重大事实。”王洋说道。
同花顺方面则回应称,所谓的“数据地雷”究竟是何种概念,具体表象又是什么,因至今尚未收到法院的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无从得知,也就无从谈起。
同花顺同时表示,金融数据具有客观性和公开性的特点,同花顺有相应的数据来源渠道,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规律,进行加工,以行业通用和约定俗成的方式予以发布。这是行业内的惯用方式,无可厚非。”
“两家软件的核心数据是一样的,都来源于第三方,没有一个数据是万得或者同花顺创造出来的。”同花顺江浙地区销售总监张晓伟否认“抄袭”的说法,但对于两者数据汇编的方法都一模一样的解释,则表示就像“造汽车”,必须是两边各有两个轮子,不会变三个轮子,还是必须按照客户的习惯。
“我们比对过同花顺的数据,确实和万得非常相似。而且,没有听说过他们有庞大的采编团队,过去也没听说过业内有做资讯数据的相关团队。”上海一家金融数据公司的高管向记者表示。
“我们基础数据录入团队的人员大概有300~400人,在公司总部之外的一处地方办公。”张晓伟则表示。
万得方面对同花顺之前公告的回应反应强烈,此次不惜“破釜沉舟”,立下对赌誓言。
“我们敢在这里,面对媒体和公众、面对客户和投资者说一句:如果万得不能证明同花顺抄袭,我们就退出这个行业!”王洋昨日在接受采访时愤怒地表示。
三问:
是否收到过万得书面劝诫?
在市场的不安与疑惑中,有投资者对两家“是否存在书面劝诫”的口水战饶有兴趣。
自万得宣布起诉同花顺以来,双方对此的回答一直迥异。万得坚称曾通过各种渠道劝诫同花顺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对同花顺不重视股东提交的重要材料、未启动内审程序表示惊讶。而同花顺方面则一直表示这一表述与事实不符。
有投资者表示不解,万得为何在这一细节上穷追猛打?
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表示,其实来自股东的重大书面警告和起诉都属于可能对公司业绩和股价构成重大显著影响的事项。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如果同花顺收到万得股东代表提交的劝诫信,应该展开全面风险评估,也有必要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公司历次的股东大会我都有参加,没有收到万得方面送来的书面劝诫。是否有公司董事、高管收到这个我不清楚,有待进一步核查。”昨日下午,同花顺副总经理吴强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
而在随后发来的邮件中,吴强则补充道,公司管理团队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收到来自用户、合作伙伴、业内公司在内各方的相关信息,包括邮件、传真、信函各种方式,管理层都以恰当的形式给予了回复。
万得则表示,之前曾在股东大会现场就知识产权问题提出劝诫和沟通,不排除会在必要的时候公布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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