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调查:没有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2年12月07日00:20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 [没有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自行摸索 地方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调查]
见习记者 王鹏善 上海报道
“目前仍在规划当中,明年什么时候具体实施,怎样实施,都仍在研究中。”南京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近日这样回复本报记者。
此前,南京市纪委书记龙翔在微博上公布称,“(南京)正在进行局部(江宁)试点和探索,将在探索中逐步达成共识、积累经验、形成制度、稳步推进”。
本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江宁新近提拔的干部都已在进行任前公示时,同步公示了财产。
登录南京江宁区官方网站上,本报记者查阅到部分干部选拔的《任前公示》,只包含简单的简历信息,并没有涉及提拔任用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公示。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涉及到财产的这些公示只限于内部公示,并没有在网站上公布。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官员财产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反腐败制度,应该要从更高的战略性布局来考虑,官员财产公开前后的相关政策也要完善起来,才能推动我们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起到预防腐败、严惩腐败的作用。
小范围谨慎试点
南京试点之前就有不少城市进行了类似试点,从2009年始,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多个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实践。
尽管如此,地方政府官员财产公开尝试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据本报了解,新疆阿勒泰已经暂停这样的尝试,而其他很多地方的试点也由最初的“全面公开”转为“内部公示”。
“最了解他的还是同事、朋友,所以我们现在都采取内部公示的方法。”宁夏银川市纪委的一位负责人在向本报记者解释为什么不愿向公众公开时说道。这位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官员财产公示涉及很多个人“隐私”问题,所以不敢“贸然行事”。当下实行的官员财产公开也只限于新提拔的干部,暂时不会推广到所有的公职人员。
“正在开始筹划,没有时间表,试点区域还没有划定。”珠海市纪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珠海官员财产公开工作正在筹划中,待到“选定了试点区县,必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
注重事后监督
据本报记者了解,近日发布的《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计划》中,对官员财产申报及瞒报问题有了相关规定。
根据计划,广东省将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报告内容失实或经核查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任用资格。如发现有不如实申报问题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
“如果不解决公务员的财产如何界定的问题,让官员公开财产还是有一些顾虑的。” 中央党校政法研究室研究员刘素华指出,不能简单地从数量上看官员有几套房,有几块表,重点是看他们的财富是怎样积累起来的。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重点不是公示出来,而是公示之后怎样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怎样惩处。”任建明认为内部公示这种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结果。
“只有改变这种"零敲碎打",要有一个整体的战略思考才行。”任建明告诉本报记者,“我觉得官员财产公开,"上行下效"非常重要。”
刘认为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配套的制度同样非常重要,比如政务公开,尤其是决策过程的公开。“只要涉及官员公权力决策的过程都要公开,这样才能有效监督官员以权谋私。”
任建明指出官员财产公开之后,如何进行内部外部的监督,如何进行惩处。而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官员财产公开所欠缺的。
“只有这样才能利用这样的制度来控制腐败、控制犯罪。”任建明说,当前中国的腐败现象非常严重,“要以一个彻底的、持续性的制度来进行反腐败,这样才能避免以往越反越腐败,越反越严重的现象。”
作者:王鹏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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