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迅速壮大,A股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数量也在急剧膨胀。如果说上市公司面临的原始股东风险主要来自创业伙伴的分道扬镳的话,那么家族式企业的原始股东风险则主要来自家庭成员间的感情分裂,而近年来这种情况频发考验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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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原始股东的智慧。
此前,A股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之间的矛盾主要以创业伙伴半路拆伙的现象出现。其中
华海药业创始人陈保华和周明华之间的矛盾、
美达股份曾经的掌控者梁伟东、梁广义和梁少勋之间的纷争早已广为投资者所熟知。但这类纷争往往有一个焦点,即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一旦分出胜负,失败的一方往往难以继续对上市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也会对上市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但有家庭、血缘关联的股东关系在上市公司层面的破裂则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不仅因为血缘关系无法割裂,也因为血亲和姻亲的分裂往往伴随着资产的分割,从而导致上市公司股东格局发生变化。
随着中小板创业板公司数量剧增,上市公司控股方中的“父子兵”、“兄弟连”和“夫妻店”的情况越来越多。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出现婚变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如
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的离婚风波、
蓝色光标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孙陶然与妻子胡凌华离婚、
梅安森董事、副总经理程岩与妻子王燕华离婚……如果将统计的范围稍稍扩大,香港上市的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与蔡奎离婚也引起资本市场的骚动。
当然,血亲、姻亲之间出现关系破裂的形式不仅仅只有离婚一种。而发达市场的先例也值得引起重视,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家族企业出现因私人关系变化导致治理危机的例子并不在少数。其中,掌舵著名地产公司新鸿基的郭氏三兄弟就曾多次被爆出不和,郭氏兄弟矛盾甚至引发新鸿基高层剧烈的人事变动。
而A股上市公司中的家族企业面临新老交替、婚姻破裂等棘手难题也只是时间问题。为了减轻上市公司股东变动给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对于有潜在风险的上市公司,股东有必要提前做好准备。
减少股东风险的一个重要方式是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上市公司对股东的依赖,逐步实现由家族管理向职业经理人管理的转变。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目前在个别涉及股东股权分割的案件中,股权是否属于婚姻关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法律界内部尚有不同意见。为避免争议,上市公司控股方对血亲和姻亲的持股方式也有必要做好妥善安排。
作者:仁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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