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持中国“绿卡”就业买房可享国民待遇
2012年12月13日01:0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 [外国人持中国“绿卡”就业买房可享国民待遇]
每日经济新闻实习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等25部委联合发布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简称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昨日(12月12日),人社部网站解答了我国 “绿卡”的多重优惠待遇,指出对于外籍人才普遍关注的就业、职称评定、子女义务教育、家属子女参保、住房公积金、购房、办理金融业务、驾照等问题,《办法》都从服务的角度提供了政策便利。
根据上述《办法》,持有中国“绿卡”的人员出入境将更加便利。《办法》规定,“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办法》明确了持“绿卡”人员在华工作可享有的各项待遇,并规定其子女入学可享受本地居民待遇,这也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持“绿卡”人员买房不受时间限制。《办法》第十条规定,“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即持“绿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另外,持“绿卡”人员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也将更加便捷。
与之前相比,此次《办法》对于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的社保覆盖更加广泛,就业或者没有就业的在华外国人都被囊括在内。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吕学静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对外国人参加中国社保开了一个口,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不过由于我国社保目前领取的金额有限,对拿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吸引力可能并不会很大。
作者: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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