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ST中钨可能成为“新政退市第一股”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昨日,深恐中钨退市的二三十位*ST中钨小股东自发前往深交所维权,并告诉和讯网已于今日正式向深交所递交“请求*ST中钨不退市”材料,并附上“万人”签名请愿单。
14日,*ST中钨维权散户代表王先生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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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网,“钨友”已与下午13:00点左右将申诉材料上交到深交所,深交所回复说会将这些材料和*ST中钨递交的恢复上市材料一起递交到上市委员会来审核。
和讯网获得的书面材料共四份六页《关于请求予*ST中钨不退市及督促其继续整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请求》、《关于中钨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意见中涉及非标事项的意见说明》、《恢复上市条款与中钨实际情况对照》和一份219人的签名维权书。
“由于时间比较紧,很多钨友也不会上网,所以我们目前的名单只有两百多人。”王先生告诉和讯网。
在上述申诉材料中,*ST中钨小股东认为中钨2011年末每股净资产为1.5元,无诉讼,基本无负债,生产经营正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并不符合基本的退市条件。
据悉,此次*ST中钨重组被否是因为存在关联交易、五不分开(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未分离)等内部治理问题。*ST中钨小股东表示即使公司存在这样的问题,也完全是由于大股东未及时完整全面地履行股改承诺而造成,其责任仅在于控股股东湖南有色。
*ST中钨小股东觉得监管层不应也不能停止*ST中钨的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监管部门要对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督促,责令其及时完整全面履行承诺,继续推进重组,而非一刀切地对公司进行处理,导致损失基本由无辜的中小投资者来承担。
“若中钨退市,很明显,是豁免了大股东有效的股改承诺和法律责任,却让无数热心的投资者遭受损失和被责任!这是对股改成果的直接否定。”*ST中钨小股东强调。
此外,上述申诉材料还具体对中钨涉及的人员、资产、财务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实质性好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影响五个问题给予说明和解决办法。
2007年~2009年,*ST中钨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10年4月9日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2010年,*ST中钨开始盈利,当年实现净利润为765.65万元,遂向深交所递交恢复上市申请,但一直没有得到获准。
作为*ST中钨的实际大股东中国
五矿集团也在今年9月份的《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公开信》中明确表示:除本次公布的重组方案外,无后备方案。无论本次重组方案是否获得股东大会支持,就客观现实而言,我公司既无条件、也无时间筹划和论证其他重组。
作者:采访南京大屠杀悼念仪式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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