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试点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
2012年12月18日03:05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 [福建试点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
⊙记者 彭飞 ○编辑 阮奇
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泉州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泉州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6000亿元以上;到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1万亿元以上,将泉州市建成民营经济集聚发展的先导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
据了解,《意见》涉及的改革创新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要求泉州市自主开展改革创新的事项,如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革,这是泉州民营经济发展突破家庭式、家族式传统管理制约的关键。目前泉州市仅有股份有限公司171家,改革的目标是经过3-5年的努力,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公司达到1000家以上。
二是要求省直部门支持试验的事项,如允许泉州探索民营企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投资建设工业、物流和其他鼓励类的产业项目,这是对当前土地利用政策的一个突破。此外,《意见》提出,可赋予泉州市更大的项目核准权限,主要是贯彻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由省发改委、经贸委核准的项目中,除跨行政区项目、申请中央资金补贴项目、重要资源性开发项目、涉及重大规划布局项目外,其他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下放泉州市发改委、经贸委核准。同时,对泉州台商投资区赋予更大的审批权限。
三是明确支持向上争取的事项。温州金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支持有资格的民营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福建也将申请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支持泉州开展这些改革试验。此外,福建将积极争取和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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