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南沙前海横琴建“人才特区”
2012年12月20日01:23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 [中央批准南沙前海横琴建“人才特区”]
本报记者 钟良 深圳报道
中央批准南沙前海横琴建“人才特区”。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已批复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列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据了解,针对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广东省已经提出了具体的人才发展目标:到2015年,吸引集聚10万名左右国际高端人才和现代服务业紧缺急需人才,包括港澳人才在内的高端人才占人才队伍的比重超过10%,人才贡献率接近50%,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达到亚太地区领先水平。
据了解,广东省将会同中央驻穗单位、省直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地,研究制定广东省支持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着力在创业扶持、股权激励、企业和个人结汇、国际教育合作、生活配套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以广州南沙为例,按照《广州南沙新区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行动计划》,将实施试验区个税补贴、港澳往来便利化、推行职业资格互认、试点股权税收激励、实行社保可携带等7大项政策。
前海将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享受内地与境外个税负差额补贴,补贴部分免征个税。
而根据《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珠海横琴将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基地,面向港澳及国内推广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认证。
“南沙、前海、横琴共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为珠三角的转型升级打造出一个强大的新引擎,为粤港澳紧密合作打造一个新平台。”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吴江表示。
作者: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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