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植荣撰文:隐性收入包括广泛,一切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得利都属于隐性收入。在中国,国企高管职位本身就是一笔财富,高管可以利用此身份获得更广泛、更多的利益。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0日表示,在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方面,明年将完善对垄断
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推动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编辑注)其实,早在2004年,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就已经开始启动。但作为收入分配改革核心的《工资条例》却迟迟难以问世,了解情况的人士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难以推进,垄断行业抵触成为最大的改革障碍。
近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再一次明确提出,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
笔者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须落实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全民共同富裕。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打破公务员的“金饭碗”,取消特权阶层的各种超国民待遇,限制垄断行业和企业高管的薪酬。
不可忽视隐性收入
2012年11月27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称,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二者相差600倍。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从而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但它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却陷入“济富不济贫”怪圈。住房公积金从理论上讲也属于薪酬范畴,因为从个人工资里面提留多少,单位就要给补贴多少,发工资时扣3000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就有6000元进账,换言之,住房公积金就是用于购房的工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隐性收入”。
其实,隐性收入包括广泛,一切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得利都属于隐性收入。例如,给个人配置的专车这也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因为连车带司机,加上燃油、维护、保险等费用,一年下来也要十几万、几十万。
再例如,在中国,企业高管职位本身就是一笔财富,高管可以利用此身份获得更广泛、更多的利益。根据2012年12月19日《今日早报》的报道,在2012年12月12日招商银行官网一份可下载区的名单中,400多名应聘者中,有45人后面都备注着“某某行长亲戚关系、某领导关系、客户关系”等。
高管利用自己的身份,轻而易举地让自己亲属进入垄断高薪行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长期收入。如果没有高管这层关系,亲属就可能长期失业或在低收入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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