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不是世界末日,却是已暂停上市的ST公司“生死存亡”之际。记者统计,在2012年1月1日前暂停上市的ST和*ST深沪公司共有17家,最终能否恢复上市抑或面临退市可谓千钧一发。
曾被质疑为空头文件的退市制度将重新挥拳,随着深交所退市配套政策的发布,一个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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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阶段制度终于搭建起来。沪、深交易所关于制度的设置有所区别,深交所上市的股票被终止上市之后可选择进入为期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退市后,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请则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经过IPO程序,但审核重点趋同IPO。
“重组失败不一定就退市”
12月13日,
*ST中钨的部分股民在深交所举横幅维权,因5天前*ST中钨公告称其资产重组未获证监会通过,将面临退市风险。
按照深交所最新的退市制度规定,对今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深交所将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做出是否核准其恢复上市的决定。如这些公司在年底前仍不能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将被终止上市。
“我们一直在做努力,重组没获得通过,但公司最近两年已实现盈利,应该符合恢复上市的要求。”*ST中钨证券代表周丽萍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经向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提交恢复上市申请,最终能不能上市还要由深交所决定。”
据统计,面临“存亡”的ST公司共有17家,包括
*ST丹化、
*ST朝华、
*ST铜城、*ST中钨、
*ST关铝、
*ST炎黄、
*ST大通、
*ST北生、
*ST宏盛、
*ST远东、
*ST方向、
*ST金城和
*ST创智,以及尚未完成股改的
S*ST聚友、
S*ST恒立、
S*ST生化和
S*ST天发。
比六次重组失败的*ST中钨幸运的是,已暂停上市5年之久的*ST朝华购买资产的申请获证监会通过,但在余下的8个交易日内要完成重组并获得恢复上市的批复也并非易事。
周丽萍称:“重组失败不代表一定就会退市,股民的理解有偏差,虽然重组失败了公司一些问题仍然存在,但可以提交恢复上市申请,会不会退市也未定。”
深交所不设风险警示板
倘若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股票会进入为期30个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的退市整理期。
为避免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退市整理期事项的时间过于仓促,修订稿增加了暂停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重组时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要求。
这一点被市场解读为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就可以免于终止上市而继续重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无论公司选择进入退市整理期与否,只影响其在摘牌前是否有最后30个交易日期限的交易机会,不改变到期被摘牌终止上市的结果。
为了防范市场炒作,深交所明确规定,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在这一点上,沪深交易所的考虑如出一辙。
但不同的是,选择退市整理期的沪市上市公司,将进入“风险警示板”。据称,这类股票交易要求股民签署“风险揭示书”并获得营业部认可。
记者致电深圳的券商营业部,对方称“深交所没有此类明确的规定,只是营业部会进行风险提示。”
除此,上交所还将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不对称的涨跌幅制度,即涨幅1%,跌幅5%。据了解,深交所并未打算设置风险警示板,且在退市整理期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
两大交易所在主板退市制度的差异,还表现在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深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选择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而上交所不仅设立风险警示板以供“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还提供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
恢复上市决定权下放
企业退市,如果想要重新登录资本市场,当重新达到交易所规定时,可以申请恢复上市。而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深交所在做出是否同意重新上市决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报证监会备案即可。
但实际上,交易所对恢复上市的审核重点亦趋同于IPO。根据重新上市规则,拟重新上市的退市公司需有保荐机构保荐,并提供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重新上市申请书。
同时保荐机构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工作底稿,出具重新上市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上交所规定,企业“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涉嫌虚构利润的情况”、“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是否独立”、“关联交易披露”等受到关注。
相比之下,深交所的重新上市规则要简化得多,对满足重新上市的条件并没有细化。不过较IPO审核之外,深交所的重新上市审核增加了对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关注的内容。
*ST中钨证券代表周丽萍表示:“我们一直在跟深交所沟通,该报的材料都上报了,争取能恢复上市。如果不幸被终止上市了,也会按照程序退市。” (来源:理财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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