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同行业缴存额差距超30倍
2012年12月26日09: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 [住房公积金不同行业缴存额差距超30倍]
不同行业缴存额差距过大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普遍存在于各个城市的各个行业间。有调查显示,在内蒙古某市,一家中央企业所属公司在当地工作的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为5625元,而当地一家银行的职工月缴存最高是2712元,当地公交公司职工月每人仅为100元。
2011年至2012年6月,武汉市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最高2787元,最低为166元。广东省最低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35元,最高的为9500元左右。据武汉市审计部门审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行业排序靠前的是金融业、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靠后的几个行业是居民服务、制造、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公积金政策研究专家汪利娜表示,目前我国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基本工资的5%-12%。“有钱的单位往上靠,没钱的单位往下靠,甚至还有很多非国有企业的员工、进城务工者根本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建设部、财政部和人行2005年对住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指导意见,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上一年度所在设区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3倍,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确定”。
广东省当年即按照此文件精神规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多效益好的单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3倍和12%的上限标准执行得并不是很好。”汪利娜说,一些单位愿意以公积金的方式来增加职工福利,因为缴纳公积金是不纳税的。
陷入“济富不济贫”怪圈
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的设计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住房公积金却陷入了“济富不济贫”的怪圈。
网友“风雨印迹”在博客上发表看法说,本来是为中低收入阶层“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积金,最终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变成给高收入人群“锦上添花”。不但没有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住房公积金被质疑劫贫济富,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造成的。”汪利娜说,住房公积金采用强行缴存方式,但使用却是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为净储户,因为他们无力支付购房首付,只能存钱,而住房公积金的储蓄利息跟活期存款一样,非常低。高收入群体有办法支付首付,可以拿买房合同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
对中低收入人群提高缴存比例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称,如今,越来越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把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置业贷款的首选,但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间接放大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上的差距。“月均工资5%的最低缴存标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应该考虑对中低收入人群提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或者提高贷款额度,使他们可以使用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买自住物业。”
汪利娜说,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在新加坡,所有就业人员都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公积金,没有不同单位缴存比例不同的问题。不过,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经常调整,不同的经济时期,缴存比例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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