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乱罚款问题又一次成为舆论焦点。媒体报道,去年全国公路罚款的金额甚至超过了
工商银行一年的总利润。很多司机已经对乱收费的潜规则感到相当麻木,只要有路政人员把货车拦下,他们便会默契地用驾驶证夹上钱交罚款才能走。
公路罚款合不合理,根本上要看是否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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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于其目的。公路是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它的开放性决定了只有维持良好的秩序,才能保证其运输的安全和畅通。货车的行驶状况不正常,或者重量超载,不仅仅会危及驾驶员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货物财产安全,还有可能波及其他的车辆和人员。所以公路罚款规定设立的初衷,便是为了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也就是说,罚款是一个保护性、威慑性的手段,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进运输业者的总体利益。
不幸的是,在新闻里,罚款在很多公路上变成了“雁过拔毛”式的常规收费项目。报道称有的运输公司一年要交罚款300多万元,占了很多企业运输成本的10%。不少罚款仅仅是为了索要“买路钱”。例如某运输公司就表示,有的路政人员只是把所谓“超载”车扣留了一夜,也没有卸货,就放走了;有的路政人员则把5轴车硬说成6轴车,“瞧都没瞧”就开了罚单;有的路政人员更是明目张胆地要钱。令人讽刺的是,由于运输公司必须迎合“罚款潜规则”,因而把罚款和养路费计算在成本内,罚款实际上“鼓励”了超载。退一步来说,即使大多数执法都是合法的,如此庞大的罚款规模也证明了这个制度的低效,以致让大多数运输者不得不忍受罚款成本,即便冒着交通安全的风险,也要违反。无论如何,罚款规定并没有遏制住超载行为,没有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反而损害了运输部门的利益,这个制度便失去了合理性。
公路乱罚款问题屡禁不止,来自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地方路政部门人员冗杂,需要“以罚代养”,通过罚款来保证工作人员的收益;过路费、油价等运输成本使很多运输公司感到难以承受,必须以超载来保证利润;对于大多数地方公路来说,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喝止,但山高皇帝远,对乱收费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地头蛇”们有恃无恐;驾驶员和运输公司在遭遇不合理罚款之后,也缺乏投诉的渠道,或者投诉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大大超过了罚款金额,使他们大多宁愿忍受,助长了乱罚款的风气。
由此可见,乱罚款既是一个行政权力滥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乱罚款损害驾驶员和运输公司的合法利益,间接增加商品的成本,阻碍了商品的流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抑制内需,损害了宏观经济。另一方面,乱罚款所形成的“潜规则”降低了行政效率,践踏了法治精神,滋生腐败,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因此,乱罚款问题不是小问题,也不是行政命令就能解决的。从行政改革的角度,要有勇气提高行政效率,合并部门,减少冗员,精简队伍,降低运作成本。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要体察到运输企业的难处,通过减税、减费等措施减轻他们的负担,从而消除运输企业超载的冲动。从监管的角度,通过扩大政治参与,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加强媒体监督,以此约束有关部门秉公执法,也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运输业者“投诉有门”。
总之,这是个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工程,只有多部门统筹,多剂药方齐下,这个病才有望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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