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人均住房超29.4平米拒贷二套房
2013年01月05日0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 分析称对楼市影响很小]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这意味着,从2010年11月起执行的28.81平米的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时隔2年多首次调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放宽了将近0.6平米。
此前标准为人均28.81平米
2010年11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二套房公积金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根据当时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8.81平方米,因此当时公积金二套房贷发放的对象,限定在当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三口之家,现有住房的面积在86.43平米以上的话,再购买二套房会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昨日,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此次调整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据了解,由于此前的标准更严,目前正在办理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不会受影响。
此外,北京此前规定的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者发放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此次均无变化。
与楼市调控放松或收紧无关
此次是北京时隔两年多后,首次调整这一标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标准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平均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是正常的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分析
调整对楼市影响很小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和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都认为,此次公积金二套房对住房面积认定的调整,并不是刻意的政策调整,只是一个常规性的调整,是与人均住房面积这一指标挂钩的调整,并不是调控放松的信号。
“打一个类似的比喻,就是随着物价水平的升高和居民收入的升高,那么城市的低保标准肯定是要及时随之调整的。”胡景晖称,由于当时政策规定就是标准要与市统计局公布的人均住房面积挂钩,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标准自然也应随之调整。
李文杰认为,由于此次上浮的比例很小,以三口之家来算,二套房能贷款公积金的住房面积只比此前提高了不到2平米,所以此次调整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会很小。
“从理论上来讲,对于一些改善性需求的家庭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政策调整影响的面会非常小,可能连百分之几都不到。”胡景晖表示。
新京报记者 马力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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