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消费税政策的新公告,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对一切非国标液态石油化工品征收消费税,以石脑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进行征收。
截止目前,各地炼油企业并没有接到国税部门任何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市场按既定的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轨道运行。由于近期已有各级企业和协会向地方国税局申请免税,也有地方协会召开座谈会商讨应对措施。市场人士认为,该政策的执行或被推迟。
此次新政影响最大的是调油市场,调油商和贸易商的利润将被严重挤压,因为所有的调油原料征收消费税后,将使得调油成本大幅增加。随着新的消费税政策开始实施,调油市场利润将大幅下降,调油流通的数量势必大幅减少,调油市场将会出现相当规模的萎缩。而对于成品油市场而言,调油市场萎缩后,
中石化和
中石油的成品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扩大,两大集团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将会更加牢固。
目前无论是主营还是地方炼厂,均没有收到消费税新政实施推迟的通知,而且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没有发布消费税新政推迟的公告,因此综合来看,石油产品消费税新政已经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过,由于消费税新政的执行牵涉到各方利益,地方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或将考虑申请补充条款或补救措施,预计消费税征收或将延期一段时间,而消费税细则并不明确,工厂多“按兵不动”,观望为主。信息来源:金银岛 (来源:金银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