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怎样向以色列学习创新?
原标题 [应怎样向以色列学习创新?]
管窥天下
我国要切实提升高科技创新水平,不仅应大幅增加对高科技产业的资本投入,还应降低行政权力对政策资源的主导权,更应切实加大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以使我国教育真正具有科技再生产的核心功能。
据《中国企业家》报道,国内知名企业家宁高宁、马蔚华、杨元庆、汪潮涌等一行十多人,在前往以色列考察学习时,均对以色列所取得的非凡成就,感到由衷惊叹,并禁不住微博直播。
企业家对以色列赞叹不已,源自其历史禀赋与现实成就的巨大反差:以色列地处沙漠,人均GDP却高达3万美元以上;以色列人口不足800万,其上市公司数量却仅次于美国;以色列与邻国频起干戈,其经济发展却近乎不受影响……
固然,探寻以色列取得非凡成就的背后成因,绕不开二战后美国的长期支持以及犹太民族遍及全球的金融资源等因素,但是,这仅是以色列得以成功的外因,而不是其更为本质的内因。事实上,纵观以色列立国60多年来,尤其是近20年来的发展,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其背后良好的创新环境,是以色列取得非凡成就最为本质的因素。
论及以色列的科技创新能力,堪称全球有目共睹。以IT业为例,即时通信技术的源头,并非MSN、更非QQ,而是来自以色列的公司;全球互联网语音交流技术的发明,不是诞生于美国、亦非欧洲,而是源自以色列……此外,在诸如现代农业、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等领域,以色列亦是全球当之无愧的科技创新强国。
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必然需要良好的创新环境作支撑。为了解决创业公司的融资瓶颈,以色列自1992年就成立了国家基金,并以“母基金”的形式,引导风险资本投资高科技创业公司;为了提高对科技创新的甄别准确率,以色列专门设立了首席科学家岗位,专门负责寻找高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为了破除高科技创新的人才瓶颈,以色列近年来更是出台了人才鼓励政策,为跨国公司在以色列聘用的高端人才买单……
当然,上述以色列支持高科技创新的举措,我国近年来亦已广泛借鉴并尝试实施,除出台针对高科技公司的税费优惠政策,我国更逐年加大针对高科技公司的财政补贴力度,此外,近年来,各级政府亦已纷纷推出“政府引导基金”以及优惠引才政策。
但是,学其形易,学其神难。反思作为超大型经济体的我国,之所以在高科技领域与以色列存在较大差距,其根本不仅在于创新投入的多寡(人均),更在于创新机制的设计。比如,鼓励风险资本投资高科技公司的“政府引导基金”,我国通常以“平均赢亏”为规则,而以色列则是“少分赢利,多担风险”(盈利时,政府基金只享受本金和利息,失败时,政府基金不收回本金)。再如,针对享受优惠政策高科技公司的甄别选择,我国虽然已引入专家论证等程序,但最终的决定权仍在于行政官员,而以色列则是首席科学家决策制。更重要的是,与以色列的超高教育投入(占GDP10%左右)相比,我国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却仅有2.4%,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
向以色列学习创新,我们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其神。我国要切实提升高科技创新水平,不仅应大幅增加对高科技产业的资本投入,还应降低行政权力对政策资源的主导权,以提升高科技产业的政策资源配置效率,更应切实加大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以使我国教育真正具有科技再生产的核心功能。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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