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后一天下午,财政部官方网站悄然挂出《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彼时,沪深股市已经收盘,各方面尚来不及做出反应。
这份由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与2010年中央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的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性质相近。不同之处在于,本次《通知》的约束性条件更为明确,列明了须收紧的地方政府融资项目的条件,以及必须禁止的违规、违法融资具体行为。
这是财政部主管地方政府性债务以来,首次联合相关部门,就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公开发文,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可能在12万亿元左右,且与多数融资渠道相关,整治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均属空前。
这一整治行动,亦是2011年以来金融业界和监管部门呼吁多时、迟早会进行的关键性举措。其意在全面制止地方投资乱象,并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阶段性梳理,为接下来的地方投融资规范发展及相关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表示,2013年要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
据悉,为落实此次整治行动,2012 年9月初,财政部便启动了全国性地方政府债务专项检查。这是2011年审计署进行专项审计结束后,中央部委牵头进行的又一轮全面摸底。一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专项检查除了摸清债务基础数据、加强债务管理外,还将为中央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此次专项检查,聚焦于各地在2011年初至2012年6月30日举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数以万亿元计。在此期间,地方政府因面临大量到期债务和稳增长双重压力,相继再度发力举债。
传统商业银行信贷融资基本被卡死后,各地以“影子银行”为代表的银行表外融资迅速膨胀,2012年至少新增1.6万亿元。同期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发行的闸门松动,银行间信用债发行增加,致使城投债势头迅猛,2012年新增逾8800亿元。这一时期,各地方政府举债手段更加市场化和多元化,债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潜在风险趋于复杂,全面摸底因此更显紧迫。
2012年底,《财经》记者先后在成都、北京等地调查发现,随着宏观政策向“稳增长”转向,本已趋缓的地方基建投资重新升温。
按照各地当前已出台的建设规划,今后五至十年内,全国的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建领域投资规模数以万亿元计,资金需求再度旺盛。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余勇向媒体表示,四部门出台文件,是对前几次的遗留问题和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规范和警示。主要是最近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很大。再有就是房地产调控,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只能靠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还挺大。”余勇说。
根据201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宽财政、稳货币”的适度宽松政策基调已经确立,随着城镇化发展思路的逐渐清晰,新一轮建设将很快提速,这与十年一次的政府大换届所引发的投资冲动效应相叠加,全国各地未来更大规模的政府性举债、投资,将从2013年起重现(相关报道见《财经》本期“货币谨慎宽松”一文)。
面对地方债务加速演进,风险隐患积累沉重,潜在投资热潮再涌,监管部门因此提前预警并整肃融资通道。
更重要的是,2012年10月,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速开始由负转正,在基建与地产投资两大宏观推手稳步上扬的背景下,新的经济内生动力开始显现,掣肘监管发力的宏观经济因素明显减弱,当前正是整治地方融资平台的恰当时机。
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之前,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也对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按不同标准收紧企业债发行审核。而过去一年间,企业债发行创历史新高,达到6500亿元。近日,审计署亦公开表示,2013年,将再次对2011年到2012年间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审计。
地方债务沉疴痼疾,由来已久,债务期限错配、以债养债、偿债能力较弱等问题一直存在。当下,地方债务问题逐渐长期化,成为左右中国经济运行的最大不确定因素,并牵制着决策层对宏观经济走向的判断及政策的取舍。
近几年,着眼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这一统计口径,财政部试图通过建立数据库、专项检查等基础性、技术性手段加强债务管理,但涉及财税体制改革、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等治本之策的研究和推出,较为迟缓。
因此,新一轮针对地方投融资乱象的整治,在业界看来,正是为了从2013年起更好地再度出发。
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副行长表示,中国现有财税体制存在不对等问题,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模式有其必要性。从中长期看,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或改变政府职能,也许是可行的改革思路,但在短期内,没有体制性改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负债不断增加,将是一个趋势性问题,须及早整治,降低风险。
财政部再摸底
地方债务存在统计口径不准确、数据不完整、更新滞后等突出问题。据有关机构粗略测算,2012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可能在12万亿元左右
2012年9月初,财政部下发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这是财政部归口管理此项工作以来,首次主动进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摸底。
过去几年,地方债务问题一直引发市场和决策层担忧。2011年上半年,由国务院统一安排,审计署对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审计。结果显示,地方债务规模为10.7万亿元。地方债务隐患终于有了一个官方说法。
但其采纳的统计口径和数据准确性,一直存在争议。一部分人认为此数据可能有高估,但更多的机构和研究者相信,审计署恐有遗漏,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应远超过10万亿元的规模,这还不包括一些难以归类的隐性债务。
不过,此次财政部主动摸底地方债务,延续了审计署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地方政府性债务包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
2012年9月初,财政部下发相关检查通知的同时,一并下发了重点检查参考名单,包括省级政府和其下属3个-5个重点市(区),从检查范围和方式看,属重点抽查,而非全国普查。接近财政部的有关人士称,此次专项检查,意在摸清2011年初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地方新增债务的规模、结构、成因等特点。
在过去三个月的检查过程中,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专门组织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先从各地财政厅调取相关债务数据,再要求各机构填报相关债务信息,并配合进点检查。同时,地方专员办还协调地方人民银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及融资平台公司等相关部门协助检查。
在完成财政部下派基本检查工作的同时,部分地方监察专员办扩大了检查范围。有的地方将检查延伸至交通、城建和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以及需财政资金偿还的企业债。还有部分专员办在掌握检查债务情况的同时,重点分析地方的偿债能力,了解债务借新还旧、逾期未还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情况。
财政部组织的此轮检查,于2012年11月底相继结束。汇总结果显示,地方债务存在统计口径不准确、数据不完整、更新滞后等突出问题,如信托、银行理财等回购(BT)类项目的负债数据,基本未被录入。
从整个调查情况看,不同省份之间差异较大,有些省份情况较好,债务风险和压力不大,有些省份债务风险和压力比较大,这与各省经济实力密切相关,一位参与上述检查工作的财政部华东地区地方专员人士表示,“检查区间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有所反弹,相比2010年审计署审计数据确有增长。”
但此次摸底得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数是多少,财政部尚未对外公布。外界估计,应比10万亿元有明显增加。据国内某大型评级机构初步测算,2011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同比约下降3%,但2012年同比大幅反弹,增速约为20%左右,粗略测算,2012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可能在12万亿元左右。
2012年12月25日,审计署在一份内部报告中明确表示,近期“将重点摸清相关地方截至2012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风险变化情况,以及举债融资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准确数据的批露,还有待时日。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透露,财政部之所以启动如此大规模的专项检查,还有一项重要的原因,就是弥补地方债务管理中事实上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问题。财政部接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以来,地方债务信息的上报不准确或者延报情况普遍存在,而财政部对此缺乏有效约束力。
查禁违规融资
这些违法违规的地方融资行为,部分在2011年审计署审计之前便普遍存在,部分是近两年的花样翻新,风险类型不一,结构复杂
很显然,此次专项检查为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联合几大部门发布上述《通知》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该《通知》一方面强调要紧密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另一方面重在制止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这些违法违规的地方融资行为,部分在2011年审计署审计之前便普遍存在,部分是近两年的花样翻新,风险类型不一,结构复杂。
据了解,2012年以来,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行为升级,甚至出现摊派集资。江苏无锡等地,曾出现政府强制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购买信托公司相关产品,而相关信托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当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对此,《通知》开宗明义称,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中长期存在的虚假注资和违规担保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对融资平台注资行为管理,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同时,严格按照《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部门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这些具体要求的落实,将极大遏制地方融资乱象。
关于各地政府性平台资产的整治,亦开始收紧。
《通知》第三条称: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
根据《通知》要求,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华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表示,考虑到平台资产池主要由土地构成,新规将重创平台资本金。在资本金不足的前提下,银行杠杆无从撬动,尽管有半年前天量地方投资规划做指引,有地方政府换届的行政周期性投资冲动,却难奈财政收入放缓、平台融资清理和土地出让金下滑。
此外,《通知》还收紧了地方政府平台创新发展的回购(BT)融资方式。
BT即“建设-移交”(英文Build-Transfer缩写),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这一模式在过去几年被地方政府广泛采用,但相关风险规避不足,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明显问题。
早在2010年,银监会启动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渠道收紧后,各类地方基建项目纷纷转向通过BT融资。
BT融资将政府当期融资压力转移至项目代建方,但只是短期应急之策,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不足。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的融资成本往往偏高。一位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副总说:“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做BT,这种方式来钱快,全国范围内呈现泛滥之势。”
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文件要求,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通过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同时,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一句话,BT方式不能再普遍采用。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严格执行,全国大面积的BT项目将面临叫停风险。”一位评级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他举例称,城市轨道交通应该是准公益性项目,按照上述财政部新政执行,此类项目BT融资将被堵死。不过他同时表示,新政执行的灵活空间将很大。
他预测,未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风险,首先可能出现在BT模式中项目代建方。现在不少地方,政府拖欠承建商资金情况很多,而承建商只能通过“影子银行”融资,此类融资信息公开性很差,一旦暴露风险,容易出现地方政府和代建方互相推责的情形,进而引发连锁反应。
综上所述,《通知》收紧和查禁地方政府的部分融资渠道,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多位市场人士对《财经》表示,过去事实证明,地方政府举债从来不惜成本,在资金链紧绷时,甚至可接受年息30%、甚至更高的融资。新政表述方面明显留有活口,灵活操作的空间较大,而且仅仅着眼于政府性债务范畴,口径偏小。预计上述融资方式收紧、叫停后,替代性融资、变种融资方式可能很出现。
收紧“影子银行”渠道
初步测算,城投债8800亿元,信托资金7551亿元,至少超过1.6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以“影子银行”为渠道
业界普遍认为,《通知》最核心的内容是规范地方政府“土地融资”的模式,并收紧地方政府表外融资。比如,《通知》规定一系列土地政策,试图缓解当前地方平台公司的“以债养债”的运作方式,防止债务规模快速膨胀;规定部分平台公司不得向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过去两年间,地方政府纷纷转向银行表外融资,大量银行资金通过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渠道变相地流向地方融资平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工商企业评级总监郭承来认为,四部门前述《通知》意在收紧地方政府银行表外融资通道,并将其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范畴,统一规范管理。在财政部看来,银行表内融资透明性较高,规模、风险可控,而表外融资则风险偏高。
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因2008年推出的4万亿刺激计划而迅速膨胀。2011年国家审计署的专项审计结束后,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负责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专项清理,采取“降旧控新”的监管原则,监管政策一度极为严格。
然而,地方政府性债务在经历了2011年短暂沉寂后,2012年再次回潮。数据显示,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已由2010年底的6576个增加至1万余个。与2009年商业银行大量放贷有所不同,此轮基建贷款投放增长相对温和,中小型、区域性银行参与更为深入。
2011年审计署专项审计测算出的10.7万亿元债务中,银行贷款占79%,债券规模为7%。当时,银行信贷是构成地方债务的主要方式,信托和银行理财资金极为少见。
其后,随着银行信贷的收紧,以及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融资平台改变原有融资模式,通过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等非银方式筹资。
国家发改委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核心部门,其下监管的企业债成为配合宏观调控、调节地方政府现金流量的阀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城投债发行规模均在2000亿元-3000亿元之间。行至2012年中,国家发改委为配合稳增长,企业债发行骤然宽松,当年12月初再次简化流程,取消人民银行会签,并简化发改委主任办公会等程序。
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市蓬勃兴起,产品推陈出新,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发行陆续推出。
2011年,相关监管部门则逐步开放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直接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2012年,省级和重点市级城市融资平台公司也明确放行。据了解,当前相关部门根据城投类项目的特点,正在酝酿推出15年-20年期的中期票据,以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
受企业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双重宽松影响,2012年,城投债发行总额约8800亿元,这与此前四年城投债的发行总额相当。
在城投债发行再次暴涨的同时,商业银行业因信贷控制,也更愿意将贷款证券化后转移至表外,合作方式也由最初的银信合作,扩展至银行和信托、证券、租赁等多领域,产品形式和结构日新月异,依托这些纷繁缭乱的产品,银行资金变相流入地方融资平台。
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信托资金接近6万亿元,其中投向基础产业的总额为1.39万亿元,当年累计新增7551亿元,其中单一信托计划6150亿元。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都将业务重点逐步转移到地方政府融资领域。
相比其他融资方式,信托融资成本偏高,约在10%-12%之间,部分地方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成本甚至高达30%。北京市一家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主管投融资公司副总回顾近几年融资历程说:“我们的工作就是钻空子、捡便宜,哪里有缝,就往哪里钻。”
瑞银证券研究报告认为,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被认定为高风险行业的贷款受到严格管控,但政府又经常催促银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并鼓励它们购买这些借款人发行的债券和其他证券化产品。这是导致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异常繁荣的重要原因。
央行统计显示,2012年11月当月社会融资总额为1.14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企业债券净融资分别增加5229亿元、1218亿元、1995亿元、1817亿元,非传统银行信贷融资比例已达54%。
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定义,所谓“影子银行”,可以广义地界定为由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实体及业务活动所构成的信用中介。
若将上述银行信贷以外,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输送资金的通道均定义为“影子银行”,初步测算,城投债8800亿元,信托资金7551亿元,2012年至少超过1.6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以“影子银行”为渠道。
地方信用风险上升
地方基础建设项目大多为公益性项目或非营利性项目,资金使用周期较长,过度依赖“影子银行”体系,并非长久之计
事实上,选择高成本的“影子银行”融资,借短还长,这是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暂时无法破解的制度性障碍。
中金公司近期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影子银行”迅速扩张,主要与地方政府融资有关,“影子银行”正逐步发展成为信贷紧缩下地方财政的代偿机制。
“影子银行”产品发行主要以私募方式为主,风险易传染、渠道隐秘、透明性差。随着“影子银行”活动不断增强,其自身资金链脆弱、风险易传染、期限错配等特点,将加剧地方平台债务的流动性风险和短期内资金链的脆弱性,给地方债务运行和管理带来新的风险。
这正是财政部前述检查所要排除的隐患,即地方政府的举债方式,由直接举债逐渐转向“间接”或引入外部资金,以减轻或降低即期债务负担。
而长远来看,地方基础建设项目大多为公益性项目或非营利性项目,资金使用周期较长,过度依赖“影子银行”体系,并非长久之计。
新任中央委员、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在十八大召开前夕的两个月里,两度警示中国的“影子银行”风险。
他表示,“最大的风险是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这个风险既和中国银行业的风险密切相连,也与现代资本市场的风险相连。”他还发表署名文章指出,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
事实上,近来地方政府平台的债务风险,早已引发监管层的担忧。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2012年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报告会上讲话指出, 2012年以来,受贷款集中到期兑付、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项目未能及时投产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偿债压力上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下降。不少地方的逾期贷款陆续显现,贷款质量下滑趋势明显,并且呈现由点及面的扩展趋势。
而对于当期已发生的逾期平台贷款,部分银行既未能采取实质性清收措施,也未下调贷款分类,掩盖了平台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根据银监会统计,2012年前三季度,共有393只城投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挂牌,筹资规模达到4686亿元。其中,大部分城投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特别是部分城投债由于市场认可度不高,导致承销银行被动持券,这使得平台风险仍大量留在银行体系内,并未得到有效分散,银行风险敞口在上升。
尚福林在前述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对平台贷款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排查平台贷款偿还情况、平台贷款分类变动情况、新设平台以及新增平台贷款投向的合规性,要继续严格落实平台贷款总量控制要求,对于违反政策以各种名目“绕道”进入平台的贷款,必须加以清收。要全方位掌握平台通过债券、信托等途径融资的情况,科学预测其偿债能力,防止过度授信和多头授信等。
预防地方投资冲动
在地方债务结构和风险趋向复杂化之际,地方投资冲动无疑将给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在银行信贷收紧的同时,债券融资市场放松,银行表外业务膨胀,此即为4万亿刺激计划后,中国为拆解“滞胀”而采取的“收、放”两手交替调控。
尽管地方政府信用风险重拾升势,但受制于经济下滑的担忧,决策层前期未能果断出手。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此时出手地方融资平台清理,主要源自两个背景条件的改变:其一,决策层对结构调整期间GDP增速下滑的容忍度超过以往;其二,短期宏观数据开始全面上扬。
尽管2012年前三季度经济并不景气,其中三季度GDP同比增速更跌至7.4%,创2009年一季度(6.6%)以来的新低。但是,同期就业数据比较乐观,提前三个月完成了事关社会稳定的全年就业指标。曹远征表示,这表明刺激政策已无须加码。
在这一背景下,考虑到经济增长重回两位数区间已无可能和必要,为长远计,结构调整牌局开始推演。
《财经》记者获悉,2013年财政赤字规模基本测算完毕,大约为1.2万亿元,较之上一年度猛增50%,有关人士解释说,在减支不力的背景下,只能以赤字应对已经到来的结构性减税。无论是平台清理,还是结构性减税(详见《财经》2012年第33期“营改增扩容考验”),均已开始发力。
一个更为现实的考虑是,随着宏观政策指向城镇化,以及地方政府换届所引发的潜在投资冲动,每五年投资井喷的政治经济周期,有可能在2013年重演。为此,如不提前将地方政府融资中的风险点排除,后果不堪设想。
以四川省为例,2012年为配合“稳增长”大计,四川省总计出台了3.67万亿元投资计划,其中基建投资达1.46万亿元。
2012年底,四川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出台了“财政支持金融,金融促进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四川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苏诚说:“新政策重在财政资金在扶持原有薄弱环节的同时,扩大补贴覆盖面。
其中,对金融机构实行贷款增量奖励制度,一般贷款增量按0.03%的比例奖励;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承销的机构,按照年度承销额的0.03%给予奖励,而当前越来越多的平台公司正在转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
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郭正模担忧,其中部分项目还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仅仅是粗略估算,如果按照1.46万亿元的规模执行,可能再次引发局部投资过热,甚至带来新一轮的产能过剩。
而更多迹象表明,新一轮投资热潮已箭在弦上。
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的研究报告认为,2013年投资增速将回升,基建投资将继续担当重要角色,2012年发改委批准项目的政策效应将继续释放,考虑到地方政府换届完成后,投资冲动较强,预计基建投资增速仍有上行空间。
在地方债务结构和风险趋向复杂化之际,地方投资冲动无疑将给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这也正是财政部启动地方政府性债务检查工作并出台上述《通知》的目的所在。
无独有偶,2012年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发强化企业债风险防范相关通知。根据发行主体资产负债率情况,该通知要求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如资产负债率在65%至8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审核中实行“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在80%至9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资产负债率超过90%,不予核准。
不过,政策注重区别对待,对铁路、地铁、电力等领域投资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等特殊行业领域,可以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在一位国有大型券商债务融资部负责人看来,发改委明确和细化发债企业资产负债率标准,有与财政部上述收紧平台公司土地相关政策有相互配合之意。因为,过去融资平台在资本金匮乏的情况下,往往赋予融资平台土地储备功能或注入大量的储备土地和土地收益权,美化报表,实现高杠杆融资。
相关监管部门虽然密集出台政策,关注地方债务风险,收紧并叫停违规违法融资行为,但中国地方债务风险已成为中国经济中长期层面的重大隐患。
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公开表示,金融行业潜藏的风险有所加大。近年来,银行业信贷资产呈高速增长的态势,绝大部分还没有经过完整的经济周期检验,潜在风险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和关联行业风险,以及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期限错配等风险依然存在,给金融风险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前述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副行长认为,中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其实反映了当前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事实,这需要从根本机制上理顺,财税体制改革和中央、地方政府职能的重新界定,是可行的改革思路。
而在现行体制下,中国宏观调控所推行的“宽财政、稳货币”的政策组合也有自身问题,其缺点是政府部门对私人部门的挤压。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财政赤字的扩大将增加货币需求,在一定的货币供应下,利率将上升,从而紧缩私人部门的融资条件。在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特殊机制下,财政扩张往往带来对银行信贷的直接占用,增加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和成本。
另一个方面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带来的“财政主导”增加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既是经济运行的参与者,又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存在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相互关系不仅体现在对资源(包括融资)的量的占用上,也包括政府制定的政策和规则能否为不同的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整体效率的提高。
目前,中国各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仍在上升,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业界普遍认为,当前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势在必行,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地方融资应更多的通过直接融资取代传统银行信贷、信托等“影子银行”融资。在标准普尔主权与公共产业评级董事钟良看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有赖于完善地方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债务透明度。探索发展市政债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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