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与鼓励:能否让上市公司变得慷慨
2013年01月08日16:36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7日正式出炉。一系列“非强制”的制度安排,旨在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
面对融资与回报严重失衡的现状,投资者心生期待:制度的约束和鼓励,能否让上市公司变得慷慨?
分红机制不完善成A股软肋
在巴菲特2012年的“致投资者公开信”中,分红无疑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
“股神”或许并不清楚,对于拥有全球最庞大投资者群体的A股而言,不完善的分红机制恰恰是其软肋所在。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回报水平不断提高,最近三年总体现金分红额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0%左右。2011年度,558家沪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4720亿元。
不过,与看似不低的分红总额相比,股息率指标也许更能说明问题。2012年底沪市整体股息率为2.49%。这意味着即使不计算红利税,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回报水平也远低于银行定期存款。
截至2011年底,沪市共有347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占上市满三年公司总数比例仅为四成。另外,上市后从未分红的“铁公鸡”也非个别。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较成熟市场仍存在一定差距,且高分红公司主要集中在以银行为代表的少数优质蓝筹股中。而部分公司分红不够持续、稳定,给投资者的分红预期不明确,也显示分红机制尚待完善。
事实上,偏低的分红水平还是导致A股投机之风盛行的元凶之一。因为不知道上市公司是否会分红,会分多少红,投资者难以树立长期持股的信心,只能转而从股价的起落中追逐价差收益,“炒小、超短、炒差”也因此成为他们的无奈之举。
倡导最佳行为规范
伴随岁末年初股指绝地反弹,一度降至冰点的市场人气开始迅速回升,许多曾黯然离开的投资者开始陆续回到场内。
除了难以预测的股指涨跌,还有什么能对投资者产生更加持久的吸引力?答案其实很简单:合理的回报、稳定的现金分红。
上交所专家表示,“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可预期的现金回报,不仅是证券这一金融资产的基本属性,也是经典理论中股票合理定价与估值的关键因素。”这位专家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已经证明,只有建立了有效、稳定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才能吸引以获取稳定分红收益加合理资本利得为目标的长期资金类机构投资者,市场估值才会相对合理、稳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出炉,正是基于这一动机。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重在“引导”而非“强制”,即注重通过引入市场化约束机制和鼓励性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从而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
除了强化上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并规范其分红决策程序,《指引》还在综合考虑沪市上市公司近三年分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置了现金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约束性和鼓励性措施。
制度安排将改变无人约束现状
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内地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不高,与大股东在决策权方面的天然优势密切相关。
“在无人约束的情况下,大股东自然不会去考虑回报投资者,分红比例过低或者仅仅是拿分红来作秀也就毫不奇怪了。”财经专栏作者李允峰说。
针对这一状况,上交所《现金分红指引》作出了约束性的制度安排,包括对于现金分红政策不合理、决策程序不合规或现金分红方案不利于中小股东的上市公司,鼓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和5%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及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切实体现中小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方案或政策等。
“外部约束机制的建立,让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得以参与利润分配的决策过程,这无疑会促使上市公司制定出更符合投资者利益的现金分红方案。”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说。
“约束”之外,“鼓励”同样是《指引》的亮点所在。在参考成熟市场经验,提供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四种备选分红政策的同时,上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份等方式回报股东。
而对于给予投资者持续高分红预期的上市公司,上交所还承诺,在公司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将在相关职责范围内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并向有权机关出具支持性文件。
《指引》的字里行间,人们不难发现管理层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的良苦用心。人们或许可以期待,借助约束和鼓励的制度力量,上市公司能慷慨地掏出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作者:潘清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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