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20余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2013年01月09日03:57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 [发改委调整20余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实习记者 陈琴
1月8日,国家发改委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中国证券报记者对比发现,除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外,部分血制品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在此次调整中有所提升。
发改委称,此次进行降价的药品分为单独定价药品和统一定价药品,按照不同的规定执行。其中,单独定价药品包括氯诺昔康、曲马多、咪达唑仑等,统一定价药品种类包括布洛芬、醋氯芬酸、克拉霉素、头孢硫脒、人血白蛋白等。发改委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此外,这轮调整还取消了部分药品的单独定价价格或资格,涉及格兰泰、默沙东、百特、欧加农、葛兰素史克、奥贝泰克、罗达等制药公司,大部分取消的原因为制药企业未生产销售该药品。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此轮价格调整也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改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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