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已经就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简称邮政基金)一事,召集快递企业进行座谈。根据起草完成的基金征收草案,邮政基金将对快递公司按揽收同城、异地快递分别收取0.1元/件和0.2元/件的“份子钱”,2012年前11月,中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需缴纳的金额高达约11亿元。
根据目前公布的邮政基金征收草案信息,未来从快递企业收取的邮政基金,大部分将用于补贴由中国邮政集团承担的邮政普遍服务,即按国家规定的资费,向包括边远地区在内的全部中国境内居民提供的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属于无法获得盈利乃至亏损严重的公共服务,因此,作为这种公共服务的承担者,国有邮政企业寻求政府各种形式的补贴也是国际惯例。
但问题在于,这个补贴该向谁要?
简单来说,在一个成熟的经济社会中,谁出资谁受益,反之也成立,谁受益谁出资。邮政普遍服务的受益人是全国民众,根本不是快递企业,或者说不仅仅是快递企业。那么出资人就应该是代表全国民众的国家拨款、专项补贴等,让快递企业为此出“份子钱”,完全没有道理。更不用说,还可能涉嫌重复征税的问题。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作为快递企业的主管部门,国家邮政局薅这些快递企业的“羊毛”是最为顺手的,可是,作为国家职能部门,其言行又怎可只顾利益而忘记其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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