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三年内绿色建筑将达20% 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3年01月11日11:22
来源:第一财经网站
发改委1月11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改委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对新建建筑,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节能示范40万套;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方案》从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农房、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4个方面提出了任务。按照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级别,《方案》提到的绿色建筑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建筑。据测算,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方案》提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中,要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指标体系,纳入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开发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三是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四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五是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六是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七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八是推动建筑工业化;九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方案》还提出了八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把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纳入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转让、容积率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时间要求。四是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价格和收费办法,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运营。五是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挂钩,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六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以及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八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作者:王欢来源第一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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