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基本任务应是社会建设
自城镇化成为热门话题以来,似乎许多人都把城镇化看作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甚至有人认为推进城镇化就是发展房地产业。这样的看法是十分错误的。以笔者之见,政府推进城镇化的基本任务应当是社会建设;城镇化将为经济建设带来机遇,但城镇化不能简单等同于经济建设。
中国在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为什么会面临一个城镇化的任务?这是因为,城乡二元体制使总数达到2.5亿人的农民工长期处于“在路上”的状态,另外6亿多农民也无法安居,他们在考虑是否也要加入农民工队伍。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把农民(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安顿下来,把他们的身体和精神都安顿下来。由此又有人把城镇化的任务解读为“农民工市民化”,笔者认为这也是错的。城镇化,是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民在进入城市、城镇和留在农村之间作出抉择提供可能和机会。他们可以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可以进入城市、小城镇。无疑,这是一个社会建设的问题。让占中国总人口多数的农民居有定所,需要一个城镇化建设运动;同时也必将有一个新型城市化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运动来配套,以统筹协调发展。
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民安顿下来,为什么需要城镇化?因为让所有农民进入城市是不可能的,让所有农民留在农村也是不可能的,比较合理的折中的期待是,在一部分农民(多数将是现在的农民工)有可能选择进入城市、一部分农民自愿选择留在农村的同时,能够有较大一部分选择就近留在进入城市的途中,即留在建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中小城市、小城镇,其中包括地级市、县城、中心镇。
那么,如何让农民愿意选择中小城市、小城镇呢?当然不可能是那套以政府攫取土地财政为目的的“经营城市”的老办法。以笔者之见,现阶段,最快捷有效的办法就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快社会建设。
大多数农民向往城市,他们想要的是什么?
第一,让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第二,让家人能分享优质医疗保健资源;第三,自己有机会多挣钱。而如果在附近的城镇就能分享到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为什么非要到一线城市甚至大城市去呢?少挣一点钱又怎么样呢?
所以,国家只要:第一,科学合理规划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布局;第二,把过度集中在巨型城市、超大城市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分散一部分到那些地方去,就可能有效吸纳有意进城的农民去那些中小城市、小城镇定居。
与此同时,国家还必须合理布局经济建设资源,在小城市、小城镇发展工业、服务业,在新农村发展服务业和现代农业,让已进入小城市、小城镇的农民在耗尽因这些年居无定所而难以释放的消费能力(特别是作为农民工在城市所挣的血汗钱)之前,能在这些城市、城镇和周边农村就业,并为他们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当首先推动目前全国2000多所高校在全国2008个县和县级市建一所分校。其中的“211”和“985”大学,都可以像美国加州大学在不同城市建10所分校那样,多建几所分校。同时,国家要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让大学特别是坐落于小城市、小城镇的大学分校享有更多自主办学的权利,使之有可能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成为凝聚和吸纳人口的核心力量。
尤其是,在城镇化建设中,不妨让市、县两级政府将“招商引资”改为“招教引医”,允许县城和中心镇直接引进发达国家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医疗资源,让外国名校和医疗机构,到中国的小城市、小城镇来创办、合办大学和医院。当然,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医疗机构更应有机会参与内地小城市、小城镇建设。
由此而来,城镇化必将成为今后二三十年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关键因素,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庄严承诺的重要条件。
(作者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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