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省医改办正在牵头研究药品招标改革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第三方医药交易服务平台 ]
沸沸扬扬的高州医院“回扣门”丑闻,或将演变为广东药品招标改革的催化剂。
在1月15日广东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广东决定改革药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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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医药全流程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会上表示,目前省医改办正在牵头研究药品招标改革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第三方医药交易服务平台。
主管药品招标采购的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向媒体描述了新医药采购平台的大体构想:政府只进行价格限制,多少价格以内的各种药品都可以进去,不管是哪家厂,只要符合我国药品生产工艺规定,都可以进来和医疗机构或地区联合体去谈。“有点类似现在的股票市场,买方卖方双方出价。”陈祝生表示。
广东加快药品招标采购改革
2011年底,重庆在全国首创药交所,推出药品招标采购“重庆模式”。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在交易所挂牌发布待售药品信息,医疗机构则根据需求和这些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也就是说,医院采购药品通过药交所,直接实现与药厂的交易,许多中间环节被取消,而政府只是扮演建立平台、价格管制和行业监管的角色。
业内推测,广东此番药品招标改革将学习重庆的“药品交易所”模式,而此前一直被明令禁止的“二次议价”也有可能被逐渐放开。
此前的1月11日,作为医改样板、“高州模式”的开创者高州市人民医院,突然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有医生收药品回扣问题,引起一片哗然。
15日,高州市委、市政府通报“回扣门”事件最新进展,初步查实10名医生收受“回扣”。
而早在2010年5月和8月,卫生部部长陈竺两次批示“高州模式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优秀典型”。高州模式的核心就是药费低、医生不收红包、政府投入少。
中国医药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其实药品回扣一直存在,但利益分配有所不同:折扣通过“二次议价”被医院拿去,并用以发展医院、提高医生待遇,就是广受好评的“高州模式”;若回扣被医生私下拿走,就成为商业贿赂。
广东药品招标目前施行的是2006年开始的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制度。陈祝生指出,这种模式目前已经过时,“药品采购中政府参与太多,行政手段太多,导致诸多方面不满意,需要寻找新的出路。”
从广东省方面目前释放的消息来看,在高州医院“回扣门”的压力之下,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改革已箭在弦上。“争取今年内推出。”陈祝生表示。
姚志彬亦在会上强调:“此前副省长已经带队到重庆调研,初步敲定了方案。”
“二次议价”渐成放开之势
广东历来是新医改药价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改革率先试点省份,而此次广东药品招标采购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在目前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环境下,能否允许医院与药商的“二次议价”。
“在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的既定方向下,医院必须转变筹资方式,但这个缺口财政不够补,所以极有可能会放开二次议价,让医院从药商让利这里补。”北京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比如中标价100元的药品,大家让一点,药商50元供货,但医院还是按照100元卖给患者,中间50元的差价就留给医院。这样如果将来取消15%的药品加成,医院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医院可以自行决定卖给患者的价格,100元也行,80元也行,患者直接受益了。”深谙药品招标的
九州通一位高管告诉本报。
最近,药品招标采购中的“二次议价”可行性探讨不断发酵。卫生部在1月7日举办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卫生部将大力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降低流通领域“水分”,并将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企业进行成交确认,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
在业内看来,卫生部其实就是在鼓励放开“二次议价”。如果放开,将形成医药行业一次冲击波。而在2010年7月,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曾明确提出禁止二次议价。
但实际上,二次议价始终没有停止过。据上述九州通高管透露,目前的二次议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组织的在招标中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议价,确定最终成交价,如上海的闵行模式;第二种是医院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议价,确定返还比例和成交价格,如重庆的药交所模式、药房托管模式。摄影记者/高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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