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茅台处罚的一家经销商的员工称,茅台方面已经给他们发了道歉函。
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督查之下,茅台的保价行动宣告瓦解。
1月16日晚间,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下称茅台营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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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从即日起,废止有关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对以此给予的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上述公告是以茅台营销的名义,在中国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茅台集团)官网发布的。
此前一天,茅台集团在官网宣布,“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即保价令),并表态将“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
对部分经销商处罚的撤销,意味着茅台集团的“彻底整改”已经启动。
财新网昨日援引玉林百兴盛酒业有限公司玉林专卖店工作人员的话称,“本月初公司开会时,公司领导曾表示,茅台方面已经给他们发了道歉函,"是茅台方面搞错了,串货的不是我们店"。”
茅台对部分经销商的处罚,缘于2012年12月1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的经销商大会。面对市场滑坡,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当时在会上明确要求,经销商必须坚挺茅台飞天53度1519元的价格,团购价必须在1400元以上(详见早报2012年12月19日A34版《茅台要求经销商节前守住价格底线》)。此举意味着茅台此前一直推行的控价之举升级为限价。
本月初,一份茅台在内部客户系统下发的通报文件被曝光。文件显示,茅台集团对全国共计六家经销商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原因即经销商存在低于限定价的销售行为。有媒体报道称,该文件的落款为茅台营销;重庆市永川区皇卓商贸有限公司、西藏亚雄名酒食品经营部、广西玉林百兴盛酒业有限公司因被认定存在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行为,被处以扣减20%的保证金、黄牌警告、如再有违规现象将解除合同等一系列处罚。
“公司将认真学习《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茅台营销昨日在公告中如是表态。
1月16日中午,新疆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茅台集团的营销由于涉及限价政策,并对六家经销商低于限价的销售行为,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至昨日截稿时间,面临同样的“限价令”质疑,
五粮液仍无动作。
作者:宦艳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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