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建议规范信托经营行为 及时修订信托法
【《财经网》记者 要雪梅】1月17日,在国际金融透明度发展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建议,适时启动《证券法》和《信托法》的修改工作,扩大对证券的界定范围,规范信托经营行为。
她说,抓紧修订《证券法》,适当大证券的界定范围,既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能为目前的理财市场纳入统一规范奠定良好的基础。证券标准的定义就应该是,凡是能够证明你的权益的证书就叫证券,1933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证券法》就对证券做了详尽的解释,如果对证券进行更正确的解释的话会在资本市场产生金融压力的行为,名目繁多的各类交易所其实都是因为在证券定义上太狭小了,在规避着一些东西。如果能把证券的定义能够扩展的话,刚才我所说的大家所从事的活动都是证券的范围。
《信托法》仅规范了信托关系而没有明确信托业的经营行为,导致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失去依据,各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公益信托的发展也缺乏法律保障,因而也应及时修订《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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