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为何不能像券商那样获得正利差环境
2013年01月18日01:12
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 [对冲基金为何不能像券商那样获得正利差环境]
在海外,杠杠运作是金融业稀松平常的事情,但在国内,除了受国家息差保护的银行外,其他金融业的杠杆运作也较为谨慎。究其原因,就是国内高利率环境下,实在很难找到能超过融资利息的投资标的。而银行盈利也不过是依靠息差保护,没有其他技术含量。
去年以来,这个几乎被银行垄断的杠杆运作模式却被证券业打破。昨日本报刊登的《突破投向融资两端障碍 证券业挺进杠杆时代》一文,指出证券业一年来已融资数百亿元,开展稳定的净利差业务,引发业内热议。热议的重点是,投资机构能否获得这种稳定的净利差环境?尤其是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量化投资的投资机构。
不幸的是,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和银行业一样,证券业基本上也是依靠垄断才营造出净利差的环境,其他金融机构并不具备营造稳定净利差的环境。
从投向方面来讲,无论是融资融券,还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类贷款业务,其利息收入均非通过交易市场的撮合定价,而是证券业事先通过的联盟式定价,其后多少有窗口指导的意味。
以融资融券为例,证券业目前执行的融资利息是8.6%,制定的标准即是在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不仅如此,如果考虑到融资融券业务带来的新增佣金,收益率应该超过10%。
从融资渠道讲,目前券商主要的融资渠道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转融通、公司债和同业拆解,半年期资金成本在4%~5.6%不等。
显而易见,这就产生了一个3%~4%稳定的息差收入。这种息差收入是靠独特和高质量的竞争力获得的吗?显然不是。目前融资融券和各种类贷款业务均已成为常规业务,也就是同质化的业务和充分竞争的业务。
既然是同质化和充分竞争,为何依靠左手进、右手出就能维持3%~4%的稳定息差收入?原因在于,没有议价能力的客户承担了这个息差。对于资产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而言,这个息差完全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相比民间资本的配资和信托渠道的股权质押融资,上述成本仍要低廉一些。
剩下的问题是,一直受制于中国高利率环境的对冲基金等投资机构能否摆脱困境?先来看看美国的对冲基金吧。
以最经典的套利基金为例,国内外套利基金的年化收益率为2%~3%,而美国套利基金却高达10%,甚至更高。原因则在于这些基金都通过融资实现了杠杆操作。但实现这些是要有前提的,前提就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融资成本基本均低于2%,这其中便有1%左右的净利差。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这类基金的杠杆率最高可达500倍。
但这类基金在中国就没这么幸运。北京高华和国泰君安等券商负责人均称,按照正常的模型,利用股市300现货和期指套利的年化收益率约5%,但如果通过各种渠道融资的成本却动辄10%,也就是说融资得不偿失,不通过融资提升杠杆的收益率对客户又没有吸引力。
或许,有读者会对两个问题感到好奇:一是为何这些量化投资的机构不去寻找半年期资金成本在4%~5.6%不等的渠道;二是信托业和基金业的结构性产品是否是这类量化投资的方向。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普通的投资机构没有发行低利率债务产品的渠道;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信托业和基金业的结构性产品基本上都是单向对赌的产品,而非国外双向对冲的量化投资产品。很显然,在我国高利率的环境下,对冲基金的发展仍将受到不小的制约。(李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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