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打破封闭走向开放,恢复环评公信力
国家环保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通报称环保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抽查发现了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次抽查的结果,使88家环评机构被环保部处罚,其中不乏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大牌”环评单位。
在环保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环评书正在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一方面,工程的决策者和建设方希望借助环评书来说服那些抱有疑虑的人们,另一方面,公众则期盼从环评书中看到工程真实的影响。而在那些争议很大、民意反弹激烈的工程项目中,环评书的意义更是举足轻重,因为在反对者那里,科学、客观、公正的环评书几乎就是阻击污染工程上马的唯一决定性力量。
既是重大工程的基础,又肩负着公众的期望,环评书的价值可谓一纸千金,环评机构的责任可谓重如泰山。然而,环保部的抽查和通报表明,许多环评机构辜负了期望、违背了责任。
环评造假不自今日始,但本次88家环评机构受到处罚,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这样的顶级学术科研机构也参与造假则是性质严峻性的充分说明。如果不是媒体披露,局外人很难知道当下的环评乱象乱到了何等程度。环评造假是多方面的,“有的环评项目报告几乎就是从另一个环评报告中复制而来”,“有的抄袭之严重,甚至连名字都没来得及动”,“在四川省广汉市一个变电站的环评报告中,环评师几乎没到过现场,对当地物种的描述完全靠想象和抄袭”,而多位业内人士一致公认,环评报告书的公众参与部分,造假现象更为严重,“有些外出多年的村民,甚至死人、逃犯也在调查表上签了字”……
近年来,围绕某些工程项目,全国各地发生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在当时的语境中,环评书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现在无法一一求证,但一旦对环评乱象有了初步的了解,人们是否会对当初那些事件产生全新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能否把一份虚构、造假的环评书视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祸首?
环评够乱,教训够惨重,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激烈言辞抨击那些没有守住底线的环评机构都不过分。环保部本次使用了“通报批评”、“内部整改”、“缩减评价范围”乃至最严厉的“取消环评资质”等处罚,相信会有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但不能忽视的在于,环评业内存在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怪象,即那些越喜欢造假、越容易帮建设单位过关的环评机构相反最受市场欢迎。这样一个怪象之形成,肯定不能归因于一两家环评机构的利欲熏心,而应该反思整个环评制度的设计。
必须明确,环评的目的是为了论证工程是否可行,而不是为了给已经箭在弦上的工程背书,替其准备可以自圆其说的合法性。只有先咬定这个目标,环评才不会成为一个形式。也只有咬定这个目标,才会想出足够的手段来确保环评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中国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办法,包括立法等活动都可以看出他山之石的影响。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达到十个年头的今天,面对环评乱象,继续学习他国行之有效的经验,对环评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环评制度改革的要点无非有二,一是信息公开,二是公众参与。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围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法条上的漏洞很容易被利用,而且一份环评书即使已经被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公众依然很难见到它的全本。一位环保NGO工作者向媒体透露,他从事环保工作有五六年的时间了,只见过两本完整的环评报告书,并且还是通过民众起诉环保部门或建设单位的方式获得的,环评的封闭性操作于此可见一斑。
打破封闭走向开放,环评制度的公信力有望恢复。也只有存活在这种制度之下,环评于公共生活的意义才会真正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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