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网】(综合报道)据《新闻晚报》报道,因被误上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上海市民张志华将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告上法庭,并获受理。案件原定昨天上午在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庭,但因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庭审取消。
张志华是一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12年,因公司发展需要,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他先后联系了
平安银行宜信金融公司,但都因信用问题没有申请成功,问题出在个人信用记录上,张志华发现,光大上海将一笔9380元的坏账算在其名下,并上传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己就这样被上了征信系统“黑名单”。
2012年12月6日,在为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奔走两个月却毫无结果之后,张志华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列为第一被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第二被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20万元,并赔礼道歉。同年12月27日,该案获得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
在起诉状中,张志华称,在2010年底或2011年初,他的确收到一封律师函,称他在光大银行的一张信用卡透支9380元,但实际他并没有申请过光大的信用卡。就在事发前,他的身份证在2009年2月遗失,并向公安机关报失。
“我主动联系律师并按照律师指点,来到被告一所属的牡丹江路支行,银行职员从总行调取当时所谓申请人资料,并与我的真实资料进行对比,结果完全不相符。”张志华在起诉状中说。此后,再没有律师联系过他,他也没有再接到任何相关法律文书。 2012年10月,在发现自己上了信用“黑名单”后,张志华开始寻求银行及监管机构消除这一记录。但几经周折,却毫无进展。
在宝山法院发出传票之后,光大方面已经主动删掉这条不良记录,但张先生表示将继续上诉。
最近几年,因银行大量发放信用卡引发的信用纠纷屡见不鲜。有专家认为,我国在征信系统立法上仍存在明显漏洞,出了差错后,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说该如何去消除,这是出现纠纷的主要原因。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