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冀欣 北京报道
463号文出台的后续效应正在发酵,其对政信业务的冲击已开始显现。
五矿信托原本已经开始推介并计划于近日成立的“
中建六局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被迫流产,不再继续募集资金。
21日,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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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大丰中建六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的信托融资项目已经停止。
据了解,按照原先的安排,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受让大丰中建六局公司持有对大丰交投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资金用于大丰市通港大道改扩建工程二期的建设,期限两年。
主要的增信措施有两部分,一是大丰城建和大丰交投为大丰中建六局按约定回购标的债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二是大丰市政府提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从去年12月18日正式发行起,该产品便已通过券商及分销渠道募集,预计在本月20日左右便可成立第一期。然而就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财政部联合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抛出463号文。
因为“顶风而上”,五矿信托的这款产品也因此遭遇变数和争议。但因为在新政发布前该项目就已经过会,所以也并未立即停止募集工作,但最终还是难逃项目流产的命运。
“463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而上述提及的机构中,受此影响最为直接的即为信托公司,过去一年中,被各公司甚为青睐担纲重任的政信类项目,将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禁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等规定,令地方财政预算列入担保条款这样的增信方式被“封杀”。
记者了解到,在新政出台后20多天里,以信托为主的不少金融机构都在密集召开会议商议对策,如何在“合规”的前提下继续保证业务规模增量,成为各家公司的紧迫命题,大多数选择了暂时停止此类业务并观望的态度。
北京某信托公司项目部人士表示:“目前地方融资的需求依旧迫切,短期内规模也不可能一下子降下来,信托公司是舍不得这块肥肉的,但是又不敢轻易去尝试,怕挨罚。另外这次出台的通知中仍有一些比较模糊的部分,未来有可能会进一步出台细则,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等待,信托公司未来也会依照新政的要求对原本的风控模式做出调整。”
之所以选择等待,也是因为新政虽然“严苛”,但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仍有可操作空间。业内人士称,部分非公益性项目仍然可以通过信托融资,甚至通过将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打包等变通方式来规避463号文。
至于部分新政出台前过会或已完成尽调等主要工作的项目,现在也面临比较尴尬的境地。据业内人士透露,有信托公司因为此前项目已过会并开始发行,原则上并未被禁止继续募集资金,但因为新政的压力,不得不特别修改了推介资料,隐去了财政还款承诺以及人大决议等内容。
作者:冀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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