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彻查“最牛违法广告”事关城市法治
2013年01月22日15: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羊城晚报追踪报道的“广州最牛违法广告大楼”及其被强拆事件继续发酵,多位省市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众口一词指出,应该公开广州天河区“烂尾楼”中水广场户外广告的审批程序、签署的相关合同等信息,还要追究主管部门失职的责任,进行严肃行政问责。
从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到城管部门启动强拆,事件的进程如人所愿。然而,“最牛违法广告”的背后依然谜团重重。如:一个耸立于繁华的火车东站广场旁、46层高的“包楼”违法广告如何横空出世?没有合法手续而长时间奇迹般“活着”是否有利益输送庇护?若是违法广告,何以在去年10月到期还能继续“走申请延期的程序”?一个月380万元的巨额广告费如何分成?是进了财政还是部门的小金库?真相没查清之前,其中或有权力寻租等等猜测有待验证,但相关部门已很难撇开干系。
对“最牛违法广告”的质疑还不止于此。《广告法》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广告,广州市相关规定也明确,凡未经批准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当事人须在公告日起15天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将由城管部门强制拆除。然而,或许急于平息舆情,相关部门突破程序而作出20万元左右的拆除费“暂由天河区财政垫付”的轻率决定。换言之,就是用公共财政为违法广告埋单。政府如此“慷慨”依据何在?
“最牛违法广告”堂而皇之存在,这本身已十足吊诡。按照广州市对烂尾楼的处理程序,在烂尾楼上设置户外广告需向城管委提出设置申请。即是“最牛违法广告”如走正当程序,须过城管部门的关卡。这就很有必要问:城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审批和监管职责?如果有审批,依据是什么?如果无审批而任由其存在于众目睽睽之下,监管失职如何承担?
在“最牛违法广告”引发的质疑及讨论中,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直指“可能有腐败空间”,吁请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并进行行政问责。不能不说,已查处的城管部门多个腐败案均与包庇违法建筑相关,违法广告会不会是又一个“腐败点”尚难排除。倘若“最牛违法广告”背后的谜团随着其拆除而一笔勾销,无人诘问,显然无法取信于民。
再说,这一事件表面看只是一个广告的问题,不过因其“亚洲仅此一家”而格外引人瞩目。但是,“最牛违法广告”实际上已成为点燃拷问广州城市管理公共话题的又一把火。现实是,目前广州的户外广告牌数以千计,但经工商部门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的仅有77个,对应的《户外广告设置证》仅有18个,意味着多数户外广告并无审批,属违法设置。如此群体公开化违法,到底是谁视而不见?这怎是城市管理的常态? 这其中的症结,有分析指主要原因涉及政府设置规划流程慢、跟不上需求和违法成本低等几方面。这些问题无疑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为户外广告开启合法的出口。但是,无论有多大的理由,即使说是烂尾楼有碍观瞻而默许用广告来掩饰,或者如执法部门说某些广告“出于对城市景观的考虑,虽属违法但却不宜强拆”,这些都绝不是允许广告公然违法存在的合理解释。
城市户外广告乱象绝不仅是广告审批及监管缺位的问题,而是职能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和城市尚缺有效管理的问题,归根结底则是城市法治的问题。只有法治,才能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城市法治带来的伤害不可低估。任何时候要人们相信法治社会,捍卫法律法规的神圣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概而言之,要回答公众对于“最牛违法广告”的质问,必须基于彻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也唯有将真相公开,凡失职渎职者必究,才能捍卫城市法治精神,使城市的肌体更加健康。
洪绩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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