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招投标乱象须完善监管制度
2013年01月24日01: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 [整治招投标乱象须完善监管制度]
据报道,投资4.5亿元的哈尔滨市松花江南岸东部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在竣工两个多月后仍未完成招标。另据报道,号称投资60亿的云南一水电站土石方工程招标项目,经权威网站发布信息后,吸引40多家企业投标,事后竟被认为项目是虚构。
不少网民指出,近年来豆腐渣工程、问题工程层出不穷与招投标环节的种种乱象不无关系,而招投标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或被操纵,则源于监督的缺位和监管的乏力。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约束权力,强化监管,斩断操纵招投标的“黑手”。不如此,就不能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亦不能解工程质量之忧。
招投标违规乱象频发
多地出现招投标违规现象引发网民高度关注。网民“其心如莲2012”说,招标制度的本意是通过公开竞争防止暗箱操作,但如今的建筑工程项目违法招投标乱象真令人担忧。投标乱象的背后隐藏了什么?项目的安全性有保障吗?
网民“杨普”说,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是偶然还是必然?从项目开始的招投标可以得出一二。按此模式,公司要承包项目,首先想的就是打通关节。但项目就那点钱,“打点关系”早已花了不少,要赚钱只能从项目中“抠”了。本来几百万的项目,结果只花几十万就修好了,质量能有保障吗,不出问题才怪。
招投标领域有效监督缺失
网民“张丽华”说,招投标这项制度的引进和实施,其意在以合理的机制保证招标人有效地运用资金,选择到相对满意的中标人,从而约束权力,防止腐败。其程序和机制设置的关键,是限制、规范中标选择权人的权力,使之在相对透明的环境下运作。
网民“辛巴达”说,当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同体监督难以形成制衡机制。各行业的招投标活动的主管机关、监督机关、项目法人都是同一个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种监督体制导致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商业贿赂、暗箱操作等行为。
有网民认为,部分招投标活动信息发布不充分,客观上不便于社会监督,也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同时,在我国,企业因虚假信息投标失败并不会遭到市场驱逐,因此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现象愈演愈烈,部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入招投标行业,甚至成为投标专业户。门槛设置较低,客观上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
应尽快完善招投标制度
不少网民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工程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等现实特点,客观要求应尽快完善招投标制度。
网民“学游之士”说,招投标领域“建管不分、监管合一、同体监督”的现状亟待改善。有关部门可考虑构建统一高效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形成相对独立的监管执法主体,提高执法能力和效率,避免各个部门对系统内招标活动实施权利干预。同时,及时、充分地向社会披露招投标相关信息,保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有网民提出,应完善招投标领域评审专家智库建设,在招投标领域实行失信企业退市制度。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应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一定期限内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甚至给予退市的处罚。 (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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