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不具优势 便以侵权反诬对手
美又借“专利壁垒”玩贸易保护(热点聚焦)
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如履薄冰,稍不留神就会被扣上倾销、威胁国家安全、侵犯专利等罪名,结果不是被课以高额惩罚性关税,就是被逐出美国市场。近日,5家中国电子企业又被美国企业起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决定启动一项很严厉的制裁措施“337调查”。
涉案产品可能被永久禁入 据报道,1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发起4起“337调查”,其中两起涉及包括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在内的5家电子企业,涉案产品分别为移动手持设备和相关触摸式键盘软件以及便携式电子设备保护壳。美国申诉企业称,中国和美国一些企业对美出口、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是美国针对进入该国市场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贸易措施的准司法程序。一旦侵权指控成立,涉案产品有可能被永久禁入美国,甚至同行业同类产品都不允许进入美国。
“337调查”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成为很多美国企业阻挡外来竞争对手的最省钱、最省时的非贸易壁垒手段。美国前助理贸易代表、美国国际咨询服务公司总裁查尔斯·布鲁姆说,任何国家的贸易法规都有可能因为保护主义的目的而被滥用。
专家指出,近几年,随着中国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越来越多中国产品成为“337调查”的主要受害者之一。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认为,在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前提下,以专利侵权等理由为由发起“337调查”是排斥竞争对手、争夺美国市场的一个商业竞争策略。
中国企业屡屡“中枪” 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是“337调查”的最大受害者。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企业遭受美国“337调查”13起,仍处于历史高位。其中,有12起是以专利侵权为诉由而发起的,占比超过90%。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江苏、安徽等地30多家企业涉案。
“337调查”无论是否成立,都给中国企业带来很大损失。据悉,企业要支付包括达成和解所支付的专利许可费,败诉后要支付赔偿金、律师费和利息、知识产权使用费、应得利息收入和侵权人不正当的利润损失等。高的数额达数亿美元。但被诉企业若不应诉,则被认定为自动败诉而发出“普遍排除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由生活必需品逐渐向高新技术产品转变,美国企业为维护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必然会屡屡启动“337调查”这类非关税贸易壁垒。
构建中国版“337调查” 遭遇“337调查”,中国企业只能积极应诉,否则一旦调查成立发出针对产品的“普遍排除令”,整个行业都将失去美国市场。
据了解,中国企业正在从过去束手无策走向积极应对和主动防范。2011年,我国企业主动应诉的已达65%,其中成功的案例越来越多。浙江临海永磁电机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突然接到“337调查”通知时,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精心准备,用事实说话,最后以确凿的事实迫使原告美国雷米公司撤回诉讼。
除积极应诉外,专家指出,中国要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和“337调查”预警机制,企业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能力,要重视发挥行业组织和政府的作用。
美国“337调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拓人冉瑞雪建议,中国应该构建自己的“337调查”制度。她认为,中国企业在应对美国“337调查”时,可以策略性地发动中国版“337调查”作为和解谈判的筹码,尤其是针对那些没有充分理由恶意挑起事端,意图以高额诉讼费吓退中国出口企业的申请人。
本报记者 罗兰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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