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据中新网报道,“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成沁水盆地和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并在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开展勘探开发试验。
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指导煤层气产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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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等法律法规,制定《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10年时间,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意见稿称,将完善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高效利用等政策,加快并妥善解决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重叠问题,形成煤层气与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机制。
意见稿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成立专业化煤层气公司,形成以专业化煤层气公司为主体、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组织结构。
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到,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大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力度,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在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区开展勘探开发试验。
在利用方面,意见稿称,煤层气以管道输送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煤层气优先用于居民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燃料、汽车燃料等。鼓励建设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适度发展液化气或压缩气。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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