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昨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 继页岩气之后,煤层气的产业政策也逐渐清晰。
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煤层气产业政策”)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建成沁水盆地和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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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10年时间,“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相比当下红红火火的页岩气,技术更成熟、勘探开发更早的煤层气显得有些沉寂。据中国能源报报道,一份行业内部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煤层气产量125亿立方米,利用总量为52亿立方米,没有完成年度发展目标。按计划,当年应完成抽采量155亿立方米、利用量80亿立方米。
与2011年的抽采量115亿立方米,利用量53亿立方米相比,2012年中国的煤层气抽采量略有上升,利用量不升反降。业内人士担忧,若照此速度,“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中国煤层气产量达300亿立方米的目标恐难实现。
远景区“先采气后采煤”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称,“中国的煤层气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指导体系,长期以来,政策激励乏力、管理体制不健全、技术不完善、矿产权属重叠等问题制约煤层气产业发展,意见稿的推出为该行业注入活力,但中国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尚需时日。
“其中,煤层气与煤炭在开发上的协调是关键。煤层气实际上就是瓦斯,作为煤炭的伴生资源,在开采过程中也常面临着和煤炭企业的矛盾。煤炭与煤层气共生于同一空间,但两者的开发技术、规范要求各不相同。”
中国能源报称,“煤层气企业在开采时,必须综合考虑规划矿井接续时间、煤炭资源节约、安全管理、采掘布局等诸多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煤炭与煤层气开发的有机结合和有序衔接。这需要煤炭企业和煤层气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但现实中,往往是煤炭企业抱怨煤层气企业"占着茅坑不拉屎",影响矿井生产规划;煤层气企业抱怨煤炭企业越界开采,侵占了自己的地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对此,煤层气产业政策要求,“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优先进行煤层气地面开发。煤炭规划生产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资源,煤层瓦斯含量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开采煤炭资源。”
力推专业化煤层气公司 上述政策还谈及了煤层气开采的准入门槛问题。煤层气产业政策称,“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成立专业化煤层气公司,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煤层气开发利用骨干企业和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形成以专业化煤层气公司为主体、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组织结构。”
张永浩称,事实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联煤)等,以及部分地方煤层气企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开发力量。中石油在山西的煤层气开采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并初步形成规模产量。
可查资料显示,其实在煤层气矿权放开申请之初,曾有一些民营企业登记了一些小面积的区块,但因技术、资金不足等种种原因,后来相继退出。大部分区块被登记在中联煤、中石油、
中石化、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等央企或地方国企名下。2007年国土资源部发文暂停煤层气区块审批,此后再没有设置新的区块。多年来,一些民营企业虽拥有技术实力和资本,但只能为拥有矿权的企业进行技术服务,或在境外注册,以外资身份与拥有对外合作专营权的国企进行产品分成合作,难以真正介入勘探开发。
谋破管网瓶颈 除此之外,管道问题也是制约煤层气发展的瓶颈。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此前称,“很多的煤层气企业,开发煤层气以后,我们要输入管道,可能成本非常的高。一个是因为天然气公司不愿意让我们通过它的管道来输气;另外就是即便要输气的话,要它来建设管道,那么建设管道的费用和成本都非常高。”
针对这一问题,煤层气产业政策要求:煤层气以管道输送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煤层气优先用于居民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工业燃料、汽车燃料等。鼓励建设储气库等调峰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适度发展液化气或压缩气。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输气管网,鼓励煤层气进入城市公共供气管网和天然气长输管网。输气管网运营企业应为煤层气用户提供公平、公正的管道运输服务。
作者:李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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